第824章 诚信很重要(2 / 2)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117 字 2023-07-18

“孟律师,你这是去哪啦?怎么搞了这么一头汗?”方轶看向他好奇的问道。

“嗨,别提了。之前通知今天开庭,结果我到法院后,书记员告诉我,被告人昨天晚上急性阑尾炎发作,住院了,不开庭了。白跑一趟。”孟广达一边叠着小毛巾,一边解释道。

“哦,那你着什么急啊。搞的这么一头汗。”方轶点头道。

“云乔跟我说谢律师那又有个刑事案子,早上刚签的……”孟广达尴尬的笑道。

“哦,孟律师,钱要赚,身体也要注意,悠着点。”方轶一笑。

“嗯,一定,一定。”孟广达点头道。

十点钟的时候云梅介绍的那位客户沈明珍来了。

沈明珍四十多岁,外表看起来很文雅,穿着打扮不俗,属于那种看起来端庄、大气的女人。

据云梅介绍,沈明珍经营着一家珠宝店,平时非常喜欢饮茶,曾经跟着她学过一段时间的茶艺,两人关系尚可。

“方律师,既然您是云总的朋友,有什么话我就直说了,这次来找您,主要是为我弟弟沈明元的事,前段时间他被抓了。”沈明珍说话不紧不慢,节奏把控的很好,一点都不显得急躁。

“您弟弟涉嫌什么罪名?”方轶问道。

“涉嫌洗钱罪。我不太懂洗钱是怎么回事,所以我想向您咨询下我弟弟的案子。”沈明珍一脸迷茫的说道。

“您能说说具体的案情吗?”方轶问道。

“这个我知道的不多,所以无法告诉您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他跟着一个老板做事,后来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他突然就成了公司董事长了,再后来就被抓了。”沈明珍摇头道。

“嗯,《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