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于这个年代,私人不能做买卖,做了就叫投机倒把,所以如今市面上的那些营生,几乎全是公家的,是集体共有的,就好比他们青山屯的这两个厂子。
如果换成谢菁琼从前那个年代,肯定得有不少人喷谢菁琼冤大头!咋,散财童子啊?
整个屯子那么老多人,啥也不干,还给他们分红,让他们白拿钱?咋就这么圣母呢?
可问题是,这前前后后隔了得有五十多年的时差。
当下这个1972年,它特色之一就是穷不可怕,越穷越光荣!私人是绝对不能做买卖的,如果赚的钱全揣自个儿兜里?呵呵,那是活腻了,想吃枪子儿呢。
你私人想当大老板,那你跟前些年的那些个地主有什么区别?
私人想搞点东西必须扯上集体才行。
所以这俩厂子挣钱后,盈利部分是这么分配的,比如其中两成要拿出来给大队里那些啥也不干的,还得预留出一部分留作往后建设生产队的。
就像是这回工厂失火重建的钱,正是从预留建设款项中划出来的。
而剩下的那些,大概得有六成,其中一半用来给厂子里的职工发工资,而谢菁琼、老江家,还有大队长李全国这些可以称作骨干并且真正做事情的人,他们加起来拿到手的分红也不过三成而已。
奈何这年头就这样,想挣钱就只能这样,不然连这都没有。
到一个地方,就必须得遵守这个地方的规矩。
而这,就是这里的规矩!
这本就是一个饭要一起吃,活要一起干的地方,钱也必须一起才能赚的地方!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这年头的生产队普遍以农耕为生,大伙儿干活全是一起的,两个成年人同样每天拿十个满工分,但其中一人偷奸耍滑啥也没干只装装样子走个过场而已,而另一个累得自己都快吐血了。
但最后统计时俩人工分一样,年底分到的粮食也一样。
这公平吗?这当然不公平!!
可这年头就是这样的,这就是集体,好的赖的全混在一口大锅里。
难道那个认真干活的老实人,因为这,就不乐意了,不干活了?不干活就没粮食,就没工分,年底一家子就都得饿死了,除非他学着圆滑点儿,变成了和那个偷奸耍滑一模一样的人。
谢菁琼和老江家也是如此,他们就好比那个老实人,拿方子、建厂子,甚至因为他们分红比例高,比那老实人幸运多了,但这也抹不了一个事实。
他们搭出来的台子,打造了一个挣钱机器,就因为那些人不事生产的人是青山屯的村民,他们就必须得把自个儿挣的血汗钱拿出来分给那些像寄生虫一样的人们。
有人或许会说为什么,凭什么,会各种抱不平等等,可这就是这时候的规矩!就是必须得遵守这个规矩!
如果不遵守,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
就像谢菁琼现在想的这样,她不干了,哎,她撂挑子了!大不了她不挣这个钱呗,反正她之前去了香江一趟炒股赚了不少,这辈子都衣食无忧了。
她不跟那些人玩儿了!不领着他们一起混了!她自个儿不要这个厂子了!
就只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