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战拿起筷子,迅速吃起来。
身旁的跛脚男瞧他这吃饭的模样,在旁边搭起话来“客官,您莫不是从军中来?瞧你这吃饭的速度,和我从前在军营时一模一样。嘿嘿,也不管烫不烫,什么味道,吃饱就成。”
“唉~你啊,就爱提你那些陈年的破事”煮饭的婆子闻言抢过话道“当初若不是看你身强力壮,从军还有那点军饷,能养活得起孩子,我能嫁给你?哼,哪想到腿伤了不能打仗了,回来竟也是个没手艺的,只好跟你东奔西走,活该操劳这一辈子!”
婆子的嘴上虽是埋怨,但眼里却并无委屈。跛脚男也只是讨好地嘿嘿直笑,似是寻常被骂惯了。
陆战闻言抬头,咽下最后一口面,问道“你是何时从军?在何队伍?”
“唉~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我那时跟的是野队伍,没什么名号。不像现在,这十里八村的年轻小伙子,有志向的,都想入那镇北军。”一提镇北军,跛脚男瞬间来了兴致“镇北军你知道吧?那可是我们萧国顶顶出名的队伍,传说镇北将军英勇无敌,对待自己的将士如手足一般!跟着他总能打胜仗,你说那些小子能不想去嘛!”
陆战没有什么表情,微微点了一下头,从怀中掏出钱袋,抖落了一堆铜板,也没数,觉得够了,便起身要走。
“哎,哎,客官,我这小店,用不上这些钱!”跛脚男说着捧起多余的铜板,一瘸一拐地追着陆战。
陆战利落地翻身上马,冲身下的男人道“我最敬佩军人,多余的那些,就当是我给大嫂的。”
说完,也不等跛脚男再开口,双腿一蹬,驾着雷鸣奔驰而去,只留那跛脚男和婆子不停的感谢飘在风中。
但若是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此刻他驾马的速度,竟比来时还要快。但他骑行的方向,竟不是来时要走通向京城的方向,而是相反地通向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