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应该怎么做呢?”
“你还太小。”妖王道,“你应该将这些事交给其他妖怪,他们会警告人类。”
“其他妖怪会为兔子报仇吗?”
妖王不愿意骗兔子,他道:“会。但是不会把他们杀光。”
“可那些人类该死啊!”兔子道。
“其实,于他们而言,兔子不过是一只普通的动物,人类不把杀害这样一个生命看作是罪过,事实上,这也不是死罪。”
妖王冷静的诉说着事实。
那群流离失所的人类,历经千辛万苦,千险万难,只为翻越这片草原,找到一个新的家园。
他们不畏险阻,在一望无际的草原执着前行,永不言弃!这是让大树动容的精神!
于是大树才派小动物去拯救他们。
于小兔头而言,人类残杀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当然是罪该万死。可客观地看来,这样坚强的一群人类,只因为杀了一只兔子,而全部葬身草原,不是很可惜吗?
妖王道:“他们罪不至死。”
兔子摇摇头:“他们怎么可能不该死呢?!”
“我们与人类定下过合约,人类不可以杀妖,但可以适度捕杀动物,因为这是生存的规则。更何况,你和那只兔子当时并不处于妖界范围……所以,人类并没有违反合约。”
“可……”兔子道,“他们杀了兔子啊……”
“人总在杀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活下去,这是生存的规则。”
“可……”兔子想了想,却说不出话来。
“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吧。”妖王道,“他们已经偿命了。这样的惩罚已经过分了。”
“我还以为……”兔子苦笑道。
“是为了妖界的和平。”妖王道,“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兔子想了很久。
“凭什么是不是死罪,要由人类来决定呢。难道残杀生命的罪孽,还要看时间地点来判断深重与否吗?”
人类和妖王有自己的标准,他们可以判断怎样的杀生是对的,怎样杀生是错的。
可对于每个任人宰割的生命来说,杀生至始至终便是一个罪恶,无论其他。
人类可以理所应当地杀生,并用生存规则来为自己辩解,掩藏自己哪怕明显超出了生存这个限度的过错。
可若是世间再多出一个以人类为食的生物,人类也会默默接受自己的命运,为其他生命的延续而牺牲自己吗?
兔子并不见得答案是肯定的。
那既然如此,为何妖王还要承认人类的这个说法呢?
杀生是因为生存规则。
纵使这是一句真理,可并不在任何场景使用。
比如,在有水有食物的情况下,人类还是要杀了兔子来吃,这还是为了生存吗?不,这是因为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