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坤推着自行车,和大顺并肩走进村子的时候,街巷里,这儿一堆人,那儿一堆人,议论纷纷,气氛异常,大队办公室外,人围得一大伙。路过办公室的时候,有人把他叫去了。
办公室里,坐着大队委员会的主要干部,还有派出所所长老姜和两个民警,空气紧张。大队长清发须毛直竖,正在发言:“我的意见,坚决不同意!这样弄的结果,给平反后工作的同志打击太大!他爸含冤十年……”
罗坤明白了。他瞥了一眼清发,说:“同志,法就是法!那不认人,也不照顾谁的情绪!”
罗清发气恼地打住话,把头拧到一边。
罗坤对姜所长说:“按法律办!那不是打击,是支持我工作!”
姜所长告诉罗坤,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要对罗虎执行法律:行政拘留半个月。他来给大队干部打招呼,大队长清发坚持不服判处。
“执行吧,没啥可说的!”罗坤说,“法律不认人!”
民兵把罗虎带进办公室里来,小伙子立眉竖眼,直戳戳站在众人面前,毫不惧怕。直至所长拿出了拘留证,他仍然被一股气冲击着,并不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