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走上了这条为人臣的路,便是终生为人臣,从此之后,面对着上面那些所谓的贵人,他的膝盖便要一屈再屈,这是他的选择,已经不能回头。
“承圣恩!”
礼毕,一切都和从前不同了……
金殿唱名大典结束之后,应簌离就得到允许,可以与陆铭钰一起明荣归故里了,说的好听一点儿,也叫衣锦还乡,朝廷会特派一支礼乐队伍一路敲敲打打的过去,护送两人返回到祖籍去。
用一句风光无限来形容,还远远不够,从帝都到赫云城,再一路敲敲打打到北坪镇,新科状元应簌离的名声已经传遍了天下,凡是路上遇上的人,全部都用那种敬畏的眼神看着他,尤其是些读书人,甚至将他视为神灵,心体虔诚地向他拜拜,以求三年后也能考到出色的成绩。
车队的最后面还有皇上御赐的礼物,用大马车足足拉了两车,木箱上全部用红绸布系好,喜庆的很,知道的,还以为哪户人家要成亲了呢。
而应簌离的打扮更是夸张,一身喜庆的红衣,胸前戴着绸布,骑在高头大马上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对这种原始的庆祝,他表示非常无语,可架不过随从的那些礼部的老头子们的劝告,非说这是大喜,一路敲打走来,就是为了让天下的百姓都沾沾这份喜气。
说到底,也是迷信的话。
走了一路应簌离都没反对,直到快走到北坪镇了,他就不这样顺从了,脱下来扎眼的红袍,那胸前的红绸子也扔到一旁,一个人骑上马,趁着人不注意先跑一步,远远的扔下一句。
“吾思乡心切,先行一步,若是不符礼制,便叫陆兄替我走在前,他是探花,大家沾他的喜气也是一样。”
就这样在一队人的惊呼声下,他可以说是相当任性的策马扬鞭的离开了。
队伍里的人气的直跳脚,却拿他没办法,应簌离骑的那匹马是最快的,其他的马再跑也撵不上他,罢了罢了,幸好这位探花与他是同乡,一路也走过来了,眼看是快到了头,也只能随他去吧。
应簌离的心情,作为他的好友,陆铭钰最是理解,这次离开加上在路上耽搁的有小半年的时间,这应当是应兄离家最久的一次了,近些年应兄成亲后,就变得格外顾家,与他的夫人感情融洽,更是片刻都不肯相离,此刻哪是思乡心切,明明是想人才对。
陆铭钰看着因素离的背影吃吃的笑着,突然他的脑海中浮上了一道身影,他再也笑不下去了,收了笑容,面色变得古怪起来。
一路上他都在念想着家中的父母,他作为家中的独子,不能尽孝在床前,实在愧疚,他才是真的思乡心切,可走到北坪镇前,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另外一个人,是温织月那个傻丫头,他还记得她之前哭哭啼啼的样子,说一定要回来看她,那是觉得实在娇俏,离别的时候竟也生出不舍。
这一次回去,他也明白了,有些话是该找人说清楚了,如今也算是小有所成,依自己现在的身份去找她也不会丢脸了,总该是表明自己的心意,他……也是属意她的,这次见面,他可不能再害羞了,无论如何也一定要说清。
应簌离以最快的速度一路奔回了求知堂,此刻他的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她人是不是在家,还是其他的什么地方,她知道他今天会回来吗,在不在等他呢,是不是和他想她一样想他。
这个向来自信自负的男人,在临近家门的时候居然不自信了起来。
大步流星的迈进铺子,瞧见里面熟悉的身影,他的嘴角也自觉的弯了起来。
“应兄回来了!哇,真的是你啊。”
应簌离朝他笑笑来不及回应,大步迈向了他朝思暮想的地方,看着两人的房间禁闭,他忐忑地推开门。
一道的熟悉的声音正俯在书案前,娇俏的脸颊上是熟悉的惊讶之色,看着他心痒痒。
他像一阵风一般掠过,从身后后抱住了她,声音中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
“络儿,为夫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