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就成了一桩意外失火导致的死亡事件。
其实这件事情只要官府那里仔细点调查,不难看出端疑,首先从三人佩戴的金银首饰可以确定三人的身份,而这三人虽然是这家女人的婆婆,小姑子,弟媳妇,但他们出现在主屋,为何小寡妇人不在?
小寡妇和孩子至今下落不明,难道被烧成灰了?
显然是不可能,当时的火的确是大,但所能燃烧的有限,烧死人是可以的,但将尸体完全烧成灰是万万不可能的。
那么怀疑对象就可以是小寡妇,可以说这是很明显的畏罪潜逃,是一桩纵火烧杀人的案子。
可对于这里昏官来说,能少一桩事情就少一桩事情,能随便结束的案子,没什么好处的情况下,为什么要费人费力的去查下去?
要知道,派人找小寡妇需要银子,还不一定能找到。
案子会因为找不到小寡妇而久久不能结束,若是年底前结束不了,自己的功绩就会出问题。
如此一来,案子就草草了结了。
哪怕是死者的丈夫,娘家人等上门找说法,当官的都只是派人驱打出去。
最后,也没人敢发出不服的声音了,打都被打怕了。
小寡妇顺利的离开了城池,前往了更远的地方,她其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只知道一直往前走,一路走下去,找到一个自己喜欢,孩子喜欢的地方。
客栈里,小寡妇拿出行礼中的牌位,上面刻着他丈夫的名字。
她伸手轻轻的抚摸上面的字,眼睛湿润模糊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