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鲜卑之乱(2 / 2)

嘶!

东方胜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他继续割开箭矢周围的血痂,在清理完血痂之后,东方胜又拨开了箭矢周围的肌肉,仅仅这个动作就让戈丽日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同时她咬东方胜的肩膀也更加的用力了。

因为箭头上带有倒钩,想要拔出来必须将包裹着箭头的肌肉割断,东方胜小心翼翼的做完这一切的时候,他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一层细细的汗水,而戈丽日则已经开始翻白眼随时要晕过去的感觉。

“我拔了!”

东方胜低声说道,将手里的百辟匕首一手,拿出一瓶金疮药,另一只手捏住箭头猛的一拔。

啊!

戈丽日两眼一翻,直接晕死过去。

东方胜马上扶住她将金疮药敷在她的伤口上,同时咬着白布缠住了她的伤口,接着轻轻的打了一个结。

做完这一切之后,东方胜又替戈丽日穿好了衣服。

“我不会得狂犬病吧?”东方胜看着自己的肩膀已经渗出一丝鲜血,自嘲道。

两个时辰以后,戈丽日自己醒了过来,她本身的体质就好,这箭矢被她的肋骨挡住再加上力道不够,所以她醒来以后也没有什么大碍了。

只是她在看到东方胜的时候,脸上还是会飘起两朵红云。

“你们是鲜卑族么?”东方胜问道,他一直在这里等着戈丽日就是为了了解一下情况,知己知彼才能做到百战不殆。

“嗯,我爹爹是这片草原的主人。”戈丽日颇为骄傲的说道,“我们鲜卑族是草原里最强大的部落,羌人,胡人,他们都要听从我们的驱使。”

“那匈奴呢?”东方胜反问道。

哼!戈丽日闷哼一声道:“他们只不过是依靠着祖先的光荣而已。”

匈奴一直是大汉的敌人,不过经过几次的交锋,匈奴这会儿已经实力大损了。

戈丽日说他们是鲜卑族没错,不过他们并不是整个鲜卑族,处在凉州右边的是河西鲜卑,这一支鲜卑族曾经为袁绍效命,后来也为曹操效力,反正是谁强大就跟着谁。

游牧民族其实是很现实的一个民族,他们尊重强者,而且特别的遵从弱肉强食的原则,后世曾有人写过一本叫狼图腾的书,说的就是狼性的重要,其实游牧民族就带着一丝狼性,不过他们能放下身段投降,这是他们一直能生存下去的原因。

东方胜并没有在草原上谁更强大的问题上再纠缠,而是直接问道:“袭击你的人是不是其他部落的?”

“不是。”戈丽日的眼里露出一丝怒意,“他们是巴扎的人。”

东方胜皱眉道:“部落内斗?”

“哎,巴扎是我阿爹麾下最勇猛的战士,他曾经代表我们鲜卑族替你们汉家老爷去攻城略地,几乎没有败过。后来他回到草原,可是他已经不满足于本来的位置了,所以他……。”戈丽日没有说完,可是东方胜也明白了一些,这明显是功高震主,而且估计这巴扎本来也有不臣之心。

“那他为什么要杀你呢?”东方胜有些不解的问道,“草原上不是一向来不杀女人和小孩么?”

草原的规则,只要不是报复,通常不会杀女人和小孩,只会掠走女人和小孩充当奴隶而已。

“因为我阿爹要把我嫁给袁三公子,一旦我嫁给袁三公子,我阿爹就能得到武器和汉家老爷的帮助。”戈丽日毫不犹豫的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