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1 / 2)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在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统领下明确重点任务,在工作布局中推进重点任务。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

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建设法治中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无法实现。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