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将协商民主要求贯穿党和国家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凝聚最大共识,形成强大合力,有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确保协商有组织开展、有步骤实施、有计划进行,推动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把握正确方向。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模式。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能因为搞协商民主就削弱党的领导和权威、放弃党的领导责任。
把协商民主纳入党委工作部署和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协商活动有组织地开展、有步骤地实施、有计划地进行。
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实践协商民主,善于通过推进协商民主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
健全抓落实机制。各级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统筹安排协商活动,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