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头讲起了美利坚国商行中国营业公司、ChinaRealtyCo.,Federal,Inc.U.S.A,这里再来详细的讲一讲。
中国营业公司原系华洋人寿保险公司附设的地产部,是华洋保险公司总经理美国人派克(
)于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年创设,他运用的资金全赖公司的保险储金。
大清国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因为扩充业务从江西路汉口路电话公司大楼迁至今南京东路、河南中路之东,改名为中国营业公司、
,专营房地产投资、抵押、设计、建筑、经租、道契挂号、保险等业务,由派克兼任总经理,美国人阿达姆司、
任经理,雷汲韩为买办。
此外华洋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营业公司都是美商,为了逃避美利坚国政府规定的所得税,所以都在香港注册为英吉利国商行。
民国7年、公元1918年港英政府对按公司法注册的公司作了补充规定,即大多数管理人员和董事都必须是英吉利国人,实际上这两家公司的资本、股东、管理人员和董事都是美利坚国人,因此民国9年华洋人寿保险公司宣告停办。民国11年派克对中国营业公司亦无意继续经营,乃将公司招牌及财产让盘于美国人萨达利、
le。
美利坚国政府为了支持在华美商与英商的竞争于民国11年颁布了《中国贸易法》,而到民国14年正式有了《联邦注册法》。
根据这些法律,在华公司只要向美国注册,成为美商公司,就可以免缴所得税,连股东的红利也可以免税。萨达利就按照这些法律规定重行改组,于民国14年7月7日注册为美国公司。
所谓改组就是把公司招牌从英商改为美商,英文名称拖了一个“Federal,Inc.U.S.A”还签订了美商中国营业公司代表萨达礼以157498.68银两受盘以萨达礼为代表的英商中国营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美商中国营业公司有董事5人,萨达礼与小萨达礼、
le,Jr.父子二人,加上比利时国人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