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张开眼睛,看到头顶白花花的天花板,和嘀嗒的吊瓶。
“你醒了。”
我闭上眼睛,僵硬着身子,不发一言。
“渴不渴,我喂你水。”
湿润润的棉签蘸在我嘴唇上。
他察觉到我的抗拒,动作放得更轻了。
“安简,我认识你有九年了吧。”
九年九个月零七天。
“九年,如果我们能走在一起,我们的孩子都该打酱油了。”
我张开了眼,把脸转了过去,阴恻恻的盯着床前的人。
靳希言续着青色胡渣,眼角是红的,黑色的眼底沉着拨不开的雾霭,我摸不清他那雾霭背后藏着的希冀还是绝望。
此时,撕痛的喉咙提醒我所遭受的最直白的糟践,他把我的自尊摔在地上,用最让我排斥惧怕的方式把他年少时给我的温暖记忆,抹杀。
如果在一起?
这话,很像分手摊牌的惯用套路。
孩子?
我把头扭向另一边:“我们的孩子叫毓婷。”
我的声音嘶哑的难听,矛头直讽这个做事不用套事后要我吃药的,人渣。
果然那边沉默下去,握着我的手的手掌明显一抖,松开了。
“我们现在,不适合要孩子!”
哈!不适合!我们可以订婚,也可以结婚,当然更能生孩子!没有不适合,只有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