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倒影在溪水中的那张脸庞并不是言瑾的,而是一张比他更年轻,更有活力的脸庞,而这副面容的主人应该就是苏子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言瑾难以置信的用手胡乱的摸着自己的脸,脱口喊出声来,突然他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这双手本来沾满灰土,言瑾并没有察觉出异常,现在洗干净后看来,这的确不是他自己的手,这双手比他的略小一点,而且更白更纤细。
言瑾躺在溪边的碎石上,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了一下这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他得出一个他认为比较靠谱的结论,那就是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叫苏子沐的人的身体里。而在他来之前,这个苏子沐刚好死了,但是他无法理解的是,苏子沐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他的记忆却还活着,不过想想这样也好,这样在这个言瑾完全陌生的世界里,至少苏子沐熟悉。
想通后,言瑾又来到了溪边,这次他细细的打量着水中这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庞。
言瑾不得不承认,苏子沐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鼻子挺挺的,一双眼睛像是天上的星星般,亮晶晶的,笑起来,两侧脸颊上还有一对小小的酒窝,如果在他那个世界,一定会有许多女孩子为之尖叫。可是,想及此,言瑾皱了皱眉头,好看的皮囊又有什么用呢?这苏子沐还不是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小偷小摸生活。
言瑾举起沾了水的手轻轻的擦掉了一侧脸颊上的一处秽迹,指尖传来光滑细腻的触感,嫩嫩的,弹弹的,是那种年轻人该有的青春光彩。
其实言瑾也只有二十五岁而已,因为他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他人生的前二十二年里,他都是过着老年人般的佛系生活,每多活一天都很感恩,以至于他的性格也很沉稳,为人很是温和。直到三年前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后,他才有机会过上他那个年龄的年轻人该有的生活,可是到底是过惯了早睡早起的平稳日子,虽然言瑾经常强迫自己去参加一些朋友同事们组织的聚会,但是他对那些嘈杂热闹,充满烟酒气,一不小心就会到凌晨的场合很是不习惯,而且言瑾始终记得自己的心口捱过的那一刀。
只不过最近公司实在是太忙了,言瑾每晚都加班到很晚,所以他也不得不改变自己那雷打不动的作息生活,不过言瑾却很是享受跟正常人一起拼搏工作这样的日子,这种感觉很好。
想到自己胸膛中的这颗给予他第二次生命的心脏,言瑾便想起了那个微笑的男孩子。移植给他心脏的那个男孩当时比他还小两岁,言瑾曾经悄悄的去看过他,墓碑上照片中的男孩笑的很灿烂,样貌清秀,生前一定是个帅气阳光的男孩,现在想来,那个男孩长得跟这个苏子沐倒还有几分相似。
言瑾曾经注意到墓碑上刻的时间,那男孩去世的那天正好是男孩的生日。想到这里,言瑾突然发现,苏子沐好像也是在生日这天丧命的,生日成了忌日,可谓人生一大悲事了。
苏子沐是在去云中和青郡的收徒大会的途中丧命的,言瑾刚来这里时便“有幸”先见到了鬼,苏子沐对修仙并不了解,言瑾更是一无所知,既然苏子沐想要去,反正眼下言瑾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不妨就去看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西游记里面那样腾云驾雾的人呢。
言瑾打定主意后,便也一路南下,依着苏子沐的记忆朝着云中和青郡的方向而去。
“上回书说道,太子晗被弃于荒山七日后突然归来,在冷冽的月光之下,一袭红衣,站在晓月国城门的城墙之上,腕间一根红线上系着一枚铃铛,嘴角噙着似有若无的弧度,睥睨着整个都城。第二天,城中便无生气。从此以后,世上再无太子晗,而是多了一个人人闻风丧胆的百鬼之主墨晗……”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到尽兴处还时不时的比划上几下,甚至于他身前的桌上还放着铃铛、佩剑、扇子等等杂七杂八的物事,底下坐的人也均是听的津津有味,同桌而坐的人之间还不时的交头接耳几句。
“哎,我听说这鬼主墨晗只是轻轻的摇晃一下这腕上的铃铛,便自有恶鬼替他杀人,从来不用自己动手。”茶馆门外几个买杂货的小贩趁着生意稀少时,也聚在茶馆门外一边听一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