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叁拾贰(1 / 2)

两个人的婚期是八贤王帮忙给定下的, 因为没什么亲戚朋友, 所以流程简单, 能省略的就都省略了。

只是请了八贤王还有开封府的包大人, 公孙先生, 展昭,白玉堂等人来吃了酒席。

迟藿的嫁衣是卡卢比用前段时间和良辰小喵一起去做官府的赏金任务拿到的钱,请最好的绣娘绣的。

大红色的嫁衣用金线勾勒出吉祥如意的图案, 端庄华美。

新嫁娘的华冠是金店一朵一朵做出的精致梅花拼起来的,高贵精致。

迟藿收到嫁衣的时候, 高兴的直接都哭出来了, 歪在卡卢比的怀里头腻歪好一会儿才好。

那是她难得显示出的少女情怀,都全部交给了卡卢比了。

那一天天公作美, 白天天朗气清,晚上月亮星明。

卡卢比难得穿上了红色, 更称得他肤白貌美, 合身的婚服把他劲瘦的腰身勾勒的很是诱人,那样子好看的让好奇路过瞄了一眼的姑娘们都看直了眼睛。

继而又被迟藿身上那套美得让大部分女人羡慕的嫁衣给勾去了注意力。

请过来的客人大都很有分寸,八贤王主了婚,大家吃了酒后就一一告辞了。

就是有心想闹的年轻人, 惧于卡卢比的威严, 也都很有眼色的吃饱喝足就离开了。

展昭也是要告辞的, 却看比他还早一步走了的白玉堂竟然在屋顶上,拿着迟藿特意兑换出来的二十年女儿红自斟自饮。

“猫儿!”

“玉堂,你怎么还在这儿, 该走了。”

“既然是成亲,不闹洞房怎么能行。”

白玉堂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展昭就劝。

“你小心卡卢比之后揍你。”

“那可就不对了,哪有打客人的,还是这么重要的日子里头。”

白玉堂铁了心想要捣乱,他也不是没有分寸,只准备稍微闹一下就跑。

“喵!”

白玉堂一听到猫叫,立马表情就变了。

良辰小喵跃上了屋顶,伸出喵爪。

锋利的爪子像是装了弹簧一样弹了出来。

“猫儿,我和这猫八字不合,我先走一步了!”

白玉堂转身就跑了,那敏捷的身法看起来轻功是比之前进步了不少,想来卡卢比和迟藿的轻功对他刺激还挺大的,最近怕是下了功夫去练轻功了。

“喵。”

“良辰,我也要告辞了。”

展昭摸了摸良辰小喵的头,然后轻巧的如同一只猫咪一样,悄无声息的落在了地面上。

蓝衣的青年走远了,良辰小喵的身影也渐渐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他作为一个智能系统,这个时候要给宿主保留隐私来着,所以还是暂时休眠吧。

明天再要小鱼干作为补偿好了。

红烛摇曳,卡卢比和迟藿坐在床边,卡卢比闭目养神,迟藿盯着他看,都不说话。

“你穿红色也这么好看。”

迟藿先打破了沉默,看着烛火映照下更加惑人的美人夸道。

卡卢比感受到屋顶上的不速之客都已经走干净了,这才睁开眼看向迟藿,这一看就再也没能够移开眼睛。

大红色的嫁衣衬的她面若桃花,粉面含春。

他还是不说话,只是呼吸急促一些。身体凑过去把她头上的华冠和凤钗都取了下来。

“迟迟。”

“嗯?”

“迟迟…”

大红色的喜烛模糊了两人倒在床上的身影。

一场婚礼,最重要的还是卡卢比的心意,婚礼也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毕竟,卡卢比早就签下了绑定契约了,他这个人是属于迟藿的,迟藿也是属于他的。

第二天一早,迟藿坐在镜子前梳头发,卡卢比靠着床看着她。

莹润的玉梳从发根梳到发尾,长长的黑发在清晨的阳光之中被描摹上了金边。

“我帮你梳头发吧。”

卡卢比早就想帮迟藿梳头发了,每次迟藿梳头的时候都会靠在床边盯着看,从不说出来的原因是怕迟藿知道自己能整理,以后不再帮他挽发。

“好啊!”

迟藿也不怀疑卡卢比的水平,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

迟藿的头发很黑,也很浓密,卡卢比低头为她梳头发的时候他自己的头发会垂落到迟藿的头发上。

灰白和纯黑配在一起,颜色有一种奇异的和谐。

也许是看了太多遍迟藿梳头,卡卢比的手法竟然还算娴熟,一些稍微毛糙的瑕疵戴上簪子发梳也就被遮住了,再在脑后系上灰色的发带,整体看起来很不错。

“做得很好呀,要不然以后都让你帮我梳头吧。”

迟藿对着镜子笑的很是灿烂。

虽然镜子并照不出来卡卢比的脸,只能照到他的腰,但是并不妨碍他看到镜子里的迟藿。

“我给你梳头,作为交换你要继续帮我挽发。”

卡卢比用磁性优雅的男中音靠在迟藿耳边说。

“那还不赶快坐下来。”

迟藿转头和他对视,两个人脸对脸挨得很近,迟藿笑着轻轻亲了他一下,然后站了起来,把卡卢比按在凳子上,拿起檀香梳,轻柔的为他梳发。

然后拿起黑色的发带为他把头发束好。

迟藿趴在卡卢比的背上看着因为坐下来,所以终于能照出卡卢比脸的镜子开玩笑。

两个人的脸挨在一起,姿态亲昵。

“我总觉得你长得太好看,衬的我有点丑。”

“你是最好看的。”

卡卢比这样说,情真意切,眼睛里头似乎藏尽了春暖花开。

迟藿伸出手指描摹着卡卢比的眉眼。

他生的极为精致,眉眼间如同带着天山山巅的冰雪一样,总是高冷淡漠的。

所以他微笑的时候就像是春回大地,温柔的冰雪都消融了。

“你在我眼里才是最好看的。”

迟藿如此对他说。

“宋朝的确繁华,百姓过的很安逸,不知道咱们大辽什么时候也能如此。”

穿着异族服饰的男子逛着灯市对旁边的随从感叹道。

“王子,咱们是时候该回四方馆去了。”

随从看着天色越来越晚,终究是有些不放心。

此次王子出使大宋,即使这个王子不是辽朝的继承人,但是也很得王的欢心,不然也不会因为王子喜欢宋国文化音律而特意让王子出使宋国了,所以容不得王子有什么闪失。

“等等。”

辽国王子阻止侍从出声,侧耳倾听,然后径直朝着一个方向去了,侍从无奈跟上。

“我来宋国也有一段时间了,从未听过如此清雅华贵如同天乐的音色,这肯定是把绝世好琴。”

因为母亲是一个宋国千金,所以辽国王子非常喜欢宋国的音乐和乐器,自小接受母亲教导的他音乐造诣不低,同时也喜欢收集各种名贵的乐器,几乎到达了狂热的地步了。

这一次来宋国宋帝也送他了不少名贵珍稀的琴,可是都没有一把能让他只听声音就如此欢喜的。

他决定不论怎样都要得到这把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