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吃惊的维斯(1 / 1)

而这个比鲁斯,在经过这件事情之后,不旦没有反省,反倒还一直沾沾自喜,从此依旧是动不动就睡觉!

令维斯不得不感慨: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而好巧不巧,现在自己的破坏神比鲁斯,才刚刚入睡没多久!

并且他还在入睡之前告诫维斯,在三十九年之后再把他叫醒。

也就是说,现在距离把比鲁斯叫醒的时间,还有三十多年!

本来以往在比鲁斯睡着的时候,维斯一直是守在比鲁斯旁边,自娱自乐的。

而且在这期间,维斯也不用担心会有人闯进比鲁斯星。

毕竟这里相当偏僻,附近根本就没有存在生命的星球!

事实,其实以前附近还是有几颗的,但是都被比鲁斯破坏掉了。

用比鲁斯的话来说就是:反正是要破坏,那不如先从附近的星球开始!

对此,维斯也没有多说什么,反倒是乐的轻松。

毕竟,一个人的生活虽然无聊,但是维斯也更不希望被人打扰。

当然了,如果有人是来请维斯吃美食的,那可就另当别论了。

只不过现在距离龙珠超时间线还有几十年,布尔玛也还只是个小丫头,目前维斯也还没有遇见过像未来的布尔玛那样的人类。

毕竟一般的星球的人类对于破坏神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哪里还会想到主动联系!

一般破坏神所降临过的星球,基本都直接被口味挑剔、脾气古怪的比鲁斯给灭掉了!

即使是有幸遇到了破坏神还能够活下来了人类,也不会像后来的地球那样,因为美食无数,而被经常光顾!

那些人类自然也更不会有那个自信,想要用星球的美食贿赂维斯!

所以维斯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竟然会有这么一个人类,发现自己的窥视,并且还能够顺藤摸瓜的来到自己所在的比鲁斯星。

“真是的,现在比鲁斯大人还在睡觉,可不能帮我把这个凡人解决了呢。”维斯暗中叹了口气,要是没有比鲁斯大人帮忙,自己好像还真没有办法拿这个人类怎么样!

毕竟规矩是死的,一旦自己出手,就会因为违反了天使必须保持中立的原则而消失!

“虽然说自己倒也可以强行提前把比鲁斯大人给叫醒,不过那样的话,醒来肯定要发脾气了,那可就更麻烦了呢。”

“嗯…不过这个人类看样子应该也不是什么不讲道理的人,要是好好交涉一番。应该也可以避免和他的战斗。”

“那就这样吧,先跟这个人类交涉看看,如果他实在是不依不挠的话,那我说不得也只好去把比鲁斯大人叫醒了。”

“就算比鲁斯大人会发脾气,只要把责任推到这个家伙头就好了……不对,根本就不用推的,本来就是他的责任嘛。”

“不过这个人类也未必就有那么坏,还是先交涉看看好了。”

转眼之间,维斯心中就下定了决心,出言向姜浩交涉道。

“这位姜浩先生,我只是好奇观察一下罢了,并没有恶意。你现在找过来,是想和我兴师问罪的吗?”

“当然了,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一直处在别人的监视之下吧。”

面对风轻云淡的维斯,姜浩也露出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平淡地说道。

“虽然说作为第七宇宙的天使的你有这个能力,不过我觉得还是要来给你提醒一下,不要擅自监视我,我可不是你们第七宇宙的生物。”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你的警告:别把我看扁了啊,维斯先生。”

“哦,真没想到姜浩先生居然知道我的身份呢。”

维斯闻言,表面依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但是在心里面已经掀起来了惊涛骇浪!

这个人类,不光是认识破坏神比鲁斯大人,还知道我是天使吗?

维斯敢肯定,这件事情就算在神界也鲜有人知。

一般而言,知道他们天使身份的,在众神的领域,也只有界王神和破坏神这个级别的才能知道。

甚至,就连这一任的界王神,也只是个无能的怂包,是个一点也不合格的界王神。

甚至不光是作为界王神不合格,他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个天使的事情。

甚至别说自己这个天使了,就连自己的主子,破坏神比鲁斯他都不认识!

一想起这件事,维斯就觉得有点好笑,毕竟就连那个北界王都认识破坏神比鲁斯大人,还有好多凡人也都认识他。

可是,这个理应和比鲁斯大人同一个级别的界王神辛恩大人,竟然反倒不认识这个和自己对等级别的同事!

但是,眼前这个自称凌神者的人类,竟然还认识自己!

“也就是说,这个人类明明知道我们这些神的存在,甚至可能还接触过。但是却仍旧敢自称是什么,超越了我等众神的究极凌神者吗?”

本来,维斯通过权杖看到姜浩作自我介绍的时候,还以为他只不过是在吹牛,就和那些做推销的商人一样,画个大饼给别人看,想借此拉弗利萨入伙!

可是现在看来,这个姜浩似乎并不只是个无知的凡人!

而且,更令维斯吃惊的是,刚才姜浩已经承认,他并非是来自第七宇宙的人类。

“也就是说,这个人类果然是来自其它宇宙的吗?”

“话说回来,他的屁股后面确实是有个尾巴呢。”

维斯此刻也注意到,姜浩的屁股后面的尾巴了。

“也就是说,这个叫做姜浩的人类,其实是个赛亚人吗?”

“说起来,赛亚人也就只有我们第七宇宙和与第七宇宙对称的第六宇宙才有,换句话说…”

“这个叫做姜浩的赛亚人,其实是来自于第六宇宙吗?”

“莫非第六宇宙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吗?怎么会突然多出来一个凌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