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知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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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年歌颂之月。(书^屋*小}说+网)

黄金国——首都。

这里是西部最繁华的城市,被沙漠所包围,骆驼的身影络绎不绝,城市被金色和黄色的宝石装点,高大的建筑物从中心的白色皇宫一直蔓延到最外侧的民居。远处的山是所谓的伊达山——

也是大陆最富盛名的地方。

“来看看吧——装点红宝石的弯刀。”

“那位小姐,要来看看丝绸吗——”

“美味的烙饼……”

……

人多得出奇,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难以言明的满足感,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事情奔波,是一个热闹鲜活又灿烂的城市。

这是她对这里的第一印象。

“和其他地方完全不同……对吧,特蕾莎。”身侧传来了一个声音——金雀抬起头,看着那位与自己同行的人,他的神色有些淡,只如芸芸众生中的一位。

“嗯。”金雀答了一句。

虽然有这种感觉,但是却没有十分深刻的感觉。

这对她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

只是感觉有些奇怪。

“西部的沙漠,东部的森林,南部的森林,北部的雪原,是在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的。”方索又道。

跨过边缘,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在金雀的心中,也像是另外一个世界,不管是东南西北,虽然都有其特殊之处,可在心中,都是“一样的”。一样的,不是自己的世界。

——这样没有什么意义。

金雀并不理解这个旅游家的执着,因而只是淡淡地说道。

“你会明白的——走吧,我们先去找德列尔菲丝。”方索对此只是道。

……

那是她第一次出远门。

以前的她没有离开过南部,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安立蒙学院。

平静淡漠的脸上终究有淡淡的惊讶。

却不至于太明显。

直到遇到那位女人——拥有圣菲斯称号的,方索的同僚,德列尔菲丝时,她脸上的惊讶才稍浓一些。

回想起来,她与海斯特有八分相像,差的那两分不在外表,而在于气势——一个将严肃挂在脸上的人总是会让人忍不住正视。

她只身而来,落脚在皇宫旁的酒馆。

……

“好久不见,方索。”见到德列尔菲丝时,她披着灰色的长袍,一头秀发被手织的额饰压着,哪怕已经很久不见方索,也仅仅是瞥了她一眼,而后便移到了方索身后的金雀身上,“你……”

金雀眯起眼睛,原本冰冷的气息又重了几分。

她并不相信每个圣菲斯都能肯定自己的存在。

对人的戒备已然成为了本能。

“……你好,特蕾莎,对吧。”德列尔菲丝顿了顿,道,“越是紧张,就越不要让人察觉才对。”

“我没有……”金雀蹙眉,但是很快闭嘴了。

德列尔菲丝看出来了。

“到底还是个孩子啊。”德列尔菲丝轻轻说了一句,而后转身往回走,“进来吧,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

还是个……孩子吗。

【②】

——中转之所。

“原来是你……咦。”齐格林站在传输法阵上,直到光渐渐消散,望着来到这里的人,她缓缓道。

有一个她熟悉的金发少年,还有一个——

“黄金国的……”齐格林眯起眼睛,打量那位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