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多劫女子(2 / 2)

四大名捕震关东 温瑞安 12615 字 2022-06-21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骚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阴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肉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逼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肉,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强假造的。今次姑且饶却,罚你拨银助叶老板养子育儿。供书教学,日后囡囡长大,若展鸿图,说不定也福有攸归,泽及尔等。这次暂不迫究,念无大过,可免刑责,若不知悔,再有犯渍,必倍刑侍候。’陈员外夫妇见铁手英明不可欺.便一味叩头认错不己。叶金童父子团聚,皆大欢喜。”

摇红也欣然道:“那就好极了。”

公孙扬眉故意逗她:“你却是怎么听得出来:铁手能马上破案?你就那么抬举他?”

摇红妙目一转:“他当然能轻易破案。”

公孙扬眉还是要问出个究竟:“怎么说?”

摇红轻笑道:“铁手何人也!他能跟你交手二次,平分秋色,又得‘扬眉出鞘剑’公孙少侠一再推许。称誉,当非凡人也,岂会连一件小案也破不了!我若小看他,岂不小觑了公孙少侠的识人之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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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扬眉哈哈大笑:“我说不过你。”

摇红爱娇地道:“那是我说得有道理。”

公孙扬眉道:“可是那时我却已掠下楼来,也到了郭九爷的书回摊子旁了。”

摇红忽省起一事,“郭九叔?莫不是号称‘恶九成,死十次,恶人自有恶人磨’的‘空中老郭’的郭九诚。”

“便是他。”

“后来听说他为救长孙总堂主,也不惜人了牢。成了囚?”

“郭九爷和凄凉王义薄云天。仗义相交的事,早已传诵江湖。”

“那时你就在他书画摊子旁?”

“我正要打探消息,看要不要进入暗助铁手。”

“可是,案子那时就结了,铁手就出来了?……”

摇红如此猜测。

“便是。”迄此,公孙扬眉也不得不打从心里佩服摇红的聪颖过人,“他一出来,就跟我正好打个照面。”

“可是,”摇红担心地道,“他却没见过你的真面目,没真的朝过相。”

“所以、我马上装得像没事的人一样,抓起纸笔。磨砚画画。”

摇红附掌笑道,“那是你的绝顶才华。大可发挥了,只益了京华街坊百姓的眼福!”

公孙扬眉却苦笑了一下:“他却找上了我,”

摇红怔了一怔:“但他不识得你呀……想必是为你的画所吸引——毕竟他也是个识货的人。”

公孙扬眉椰榆的笑了一笑:“他就是太识货了。那时,我正以细笔在画一座孤峰,和点指峰上挺拔的树,他就来到了我耳边。我尽量不抬头看他,尽力专心画我的画。

摇红担忧的道,“他没走?”

“没走。”

“他还在看?

“在看。”

“看了很久?”

“很久,等我把画画了个七八,只差最后一笔,他才在我对面说了一句“无理无袭’我静了一会,待肯定了他是跟我说话之后,我才回他一句,‘谢谢。’并故意压低了语音。可是他马上就说:‘是你。’我知道已躲不过,索性但然问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对,”摇红也狐惑他说:“他是怎么看得出来的?”

“他的回答很妙。”

“是怎么个妙法。”

“他说:‘你的画一笔一划都充满了剑气。我领教过你的剑法。当然是你。若不是你,谁还能够把剑法使得那么孤傲,用笔那么狂,境界上那么孤绝!”

“看来,”摇红听到此处,不禁叹了一口气,“他真是你的知音。”

“可惜,我们是敌人”公孙扬眉道,“我也这样与他说了。”

我还说:‘我们约好交手的。我要出手了’话一说完,就出招。

摇红吃了一惊:“你当街拔剑!?”

“没有,当时绿巾弄是个市集,有许多儿妇孺老少皆有,一旦公然动手拔刀舞剑,下定会惊动途人,难免会惊惶失措,相互践踏,引泼乱子——那是我和铁手神捕都诚不愿见的事。”公孙扬眉道:“我以笔代剑,点向他。他面向我,背向大家;郭九爷则在他身后挡着。我们出手都快,不着意看,还不知道我们在交手。我说,‘点到为止,三招定胜负’他说:‘我沾上墨印,便算输了。’我们很快的互攻三招。”

摇红忍不住问:“他的兵器呢?”

公孙扬眉答:“他空手。”然后又悠悠的加了一句:“他一向都空手,从来都是空着一双手的。”

摇红却改变了另一种看法,“那好,你以笔墨代剑,他不用兵器,至少可以不用伤对方。”

“那也不然。”公孙扬眉这次不同意摇红的说法,“我用笔为剑,力蕴笔杆,气聚笔尖,那是一只横扫千军的笔,杀伤力尤甚于剑。他则是一双铁手,万刃莫摧,千锋为断。我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闹市中、人群里、挂起、裱干核着的字画空隙间交手过招,其实要比前两次更凶险、更费力。”

摇红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时不敢吐出,好像这样吁出了一口气,就会影响了战情、分了扬眉的战志似的,

“第一招我先攻他,他后发攻我,但若不收招,则两败,故两人同时收招。第二招是我和他同时出手,二招互击相碰,相互抵消!”公孙扬眉仿佛完全沉浸在那京城一战里。

“重要的是第三招。”

可是光是这样听,摇红已惊出一身冷汗。

“这决不是如公孙扬眉所说一般的轻松平常。这两招是在电光火石中交手,是两人半生功力。一生精华之所聚,半分失不得,半点轻忽不得,两人两招战个平手,个中变化,其中凶险,当不足与外人道。

第三招又如何?

就是这第三招,才定了局。”公孙扬眉叹了一声,脸容似笑非笑,似傲非傲,“这一招之后,我才知道,我才明白,我才顿悟了一件事、一句话。”

“什么事?什么话?”

摇红追问。

意切。

情也切。

“事和话都一句!”公孙扬眉一字一句地道:“才气,不是一切。”

摇红皱了皱眉,不明白。

“我以前也不明白。”公孙扬眉接道:“第三招,我用了一招刚创的剑法,叫‘书剑江山’,这一招是我六十七路‘扬眉剑法’精华所聚,且刺出这一剑的刹那,我有所悟,已加强了其优点,也补正了那一丁点儿的破绽,而在出招的电光火石间,又加入了三个新的变化。这一招我刺的志得意满,坦白说,现在我也使不出如此淋漓完满的剑招来——要不是有铁手这样的敌手,还真迫不出这一招的威力来呢!”

摇红关心的是:“铁手避得过吗?”

公孙扬眉道:“我原刺的是他的胸口、心房,笔尖只戳在他的左臂膀上。”

摇红喜道:“着了?!”

公孙扬眉道:“是着了。我在他衣上。留了一点墨痕。只不过,在同一时间,他已一出手,剪断了我的笔尖。”

“剪断?”摇红觉得有蹊跷:“他手上不是没有利器的吗’他用什么兵器剪断了你的笔头?”

“他只用手。”公孙扬眉用手比了比,“他还是没有武器。”

摇红奇道,“手怎能‘剪’断笔尖?”

公孙扬眉这次伸出中、食二指,对夹了一夹:“就这样,他用两只手指,一挟,就断了。”

“他的手指!?”摇红差愕莫己:“竟比剪刀还利?!”

公孙扬眉进一步道:“要我用的是剑,只怕也得给他一夹而断。”

“那也不一定,”摇红质疑:“毕竟,剑比毛笔坚硬太多……”

“但笔毛是软的。”公孙扬眉却道,“能夹断软笔,要比挟断钢剑还难。”

摇红还是坚持:“他虽夹断了你的笔尖,但你还是先刺中了他——要是剑,他可要穿个窟窿了。”

“可是我刺中的是他的臂膀。”公孙扬眉也迷茫的道,“我知道他一双手已练得百毒不侵,坚兵不入,就不知道是不是连他的臂膀也一样刀枪不摧。”

“但他……”摇红还是站在支持公孙扬眉的立场:“毕竟还是着了你一剑。”

公孙扬眉又叹了一声,道:“可是,后来我还发现了两件事,使得我对这一战完全改观。”

“什么事?”

“原来郭九爷也出了手。”公孙扬眉的笑意很有点苦涩。“他本来想助我一把。”

“九爷出手!?”摇红有点吃惊:“他的‘ 中楼阁,杀人无声’,非同小可,难解难破——他是在什么时候出手的?”

“就在我跟铁手第二招后各自收手,第三招正要出手前,他暗底里递出了一招,由于铁手的身躯挡着,而我又专心全力发第三招,所以才一时没有察觉。”

“可是,后来你还是发现了。”

“是,要不然,我也不会趁在铁手分心之际出手的。”公孙扬眉感慨地道,“也就是说,到了第三招,铁手是边化解郭九爷的攻势,又招架我的笔剑一击。”

“是的,”摇红这次不得不同意,“这对铁手而言,颇不公平。”

“事后,我还发现,我铺在桌子上的画,还欠的最后一笔,已给他填上了。”

“什么?”

“我的画只剩下绝岭高峰上的一株树,那株树也只剩下后一记点捺,他已替我画了下去。”公孙苦笑道,“我桌上不止一支蘸了墨的笔。”

“他……他是在什么时候画下的!?”

“定必是在交手的时候。”

“当时你不觉察?”

“连郭九爷在旁也没察觉到。”

“他出手……”摇红惊疑不定,“有这么快!?”

“你别给他的名头骗了。”公孙扬眉肃容道,“铁手这外号听来好像他的一双手是铜皮铁骨之外,就似很笨重、迟钝般的。其实不然。他的手更可怕的是灵巧——说多灵就有多灵,说多巧便有多巧,而且还说多快就有多快,甚至你还真说不出它有多快!”

“这一笔……”摇红这次也觉得说不下去了,“实在是——”

“他那一笔——实在是绝笔!”公孙扬眉衷心赞美;“他只那么一笔下去。我画意的狂傲、孤绝,全都改变了,因这一记圆融藏峰的捺笔,柔和了独特的孤峰,调合了高远的千山,使我那一幅画,完全改变了狂妄傲态。”

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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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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