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混沌石(1 / 1)

因为明怡的美貌与天才,在学院内爱慕明怡的男生,犹如过江之卿。百分之九十九的男生学员,都明里暗里喜欢明怡。

而明怡,对司镜则是情有独钟。这自然引得无数的男生将司镜视为仇敌,皆是想要将司镜踩在脚下,不断的羞辱司镜。想要让司镜离开明怡,而让他们有可趁之机。

果然,司镜也一如那些男生所愿,在不断的遭受众人的羞辱之后,再加无用的自尊心作祟,对于明怡则的关心与呵护,不但视而不见,还将明怡视为愤恨的对象。在‘曾经’的他看来,明怡越是对他好,反而越是显得他的无能。

别人在夸赞明怡的同时,更是显得他是一个废物,让他无地自容。

明怡和他是青梅竹马不假,他也曾幻想着过明怡一起邀游大陆,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对神仙眷侣。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迟,他的修为始终无法突破,就连别人在三级以前,都可以很顺利的修炼的体修,他也无法突破。

这让他所有的幻想都消失不见,只剩下无尽的失落与绝望。

久而久之,他对明怡不是怒骂便是呵斥,只是想要让明怡离开自己。他不愿意成为明怡的累赘,不愿意让明怡在自己身浪费时间。因为明怡有着更为广阔的天地。他不想拖累了明怡,让明怡无法离开。

据说,早有帝国学院的院士,向明怡发出邀请,让明怡前往帝国首都学院深造。只是因为司镜,明怡拒绝了帝国学院的邀请,一直留在五行学院内。让帝国学院,也是徒叹奈何。

这一点,不知道被何人传扬出去,司镜在学院内的日子,宛如过街老鼠;虽然不似这般凄惨,也相差不远。

这一次,也是因为明怡的爱慕者,找了一个借口,说是让身边的护卫,帮司镜锻炼一下体修的修为,如果司镜拒绝,那也只是一个胆怯无用之人,这样的人如何配得明怡?更何况,既然转了体修,那就要有体修的觉悟。体修者,就是要学会挨打,不断的打磨身体才可以。如果这点苦都吃不了,那又怎么能够突破?

百般羞辱后,司镜愤怒之下与那名护卫交手,不幸被那名护卫拍中后脑,再醒来时,已是魂飞魄散,体内的魂魄,已然被艾木鸠占鹊巢。

慢慢的消化了原先‘司镜’残留下的记忆,艾木,不,现在应该正式称之为司镜,不禁吐出一口气。

想想,正是狗血的剧情啊。

没想到,自己一场大醉,居然会稀里糊涂的穿越到这里来。更没有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居然是这样的一个世界。这可是光怪陆离,修炼者的世界。哪怕是自己曾经也个习武之人,可是面对这样的世界,依旧感到不可思议。

感觉手里有些不太对劲,自己一直都忘了注意到。伸开手,发现手里竟然是之前回到院中,在地面捡到的一块乳白色的石头,心中不禁惊讶万分。这块乳白色的石头,居然会跟着自己一起穿越而来,还握在了‘司镜’的手中。

这让他有些凌乱,这是怎么一回事?

看着手中这块乳白色的石头,形状犹如半滴水滴一般,似乎有些眼熟。

陡然想起,在‘曾经’那位的脖子,似乎挂着一块与这个形状一样的石头。不同的是,那块石头是黑色的,而自己眼前这一块,是乳白色的。

急忙伸出手,将脖子的挂坠掏了出来,两块石头放到一起,果然是一模一样。都是小拇指大小,犹如水滴一样的玉坠,从中间一分为二,一半是白,一半是黑。

司镜将两块石头放在一起,仿佛有着磁铁的吸力一般,瞬间将两块石头吸到一起,随后爆发出一黑一白两道光芒。

这两道光芒乍现,直接射入司镜的双眼当中。司镜连反应都来不及做出,便再次昏迷过去。昏迷中的司镜,只觉得被一股温暖包容,像是回到母亲的怀抱,让他留恋,舒适。

等司镜从昏迷中再次醒来时,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暗黑,这已经是傍晚时分。睁开眼,打量了一眼四周,发现眼前的世界,完全不太一样,五彩斑斓,如一个个细小的分子,游离于眼前。

“这……这是……”

司镜心中惊骇万分,伸手一动,这些彩色的分子不断的向他的手掌游去,仿佛是游子在外,找到温暖的家。

脑海中传来刚才从黑白两块石头得到的信息,据这两块石头中的信息记载,这两块石头,原本就是一块石头,名为混沌石。

是为天地初开,一分为二的阴阳混沌之石。

低头看了一眼两块石头,现在已经化为一整块石头。

这仿佛天生一体,根本没有任何拼接的缝隙,半黑半白,黑白分明,也煞是好看。多看一眼,仿佛都会沉醉于其中,不忍自拨。

混沌石记载的信息,当初被一分为二,流落两地。其中阴石被‘曾经’的司镜得到,不断的在吸纳着司镜体内的属性之力,想要恢复一些实力,待阴石吸收天地之力后,便可以离去,寻找阳石。只有阴阳合一,才是一块完整的混沌石。

司镜机缘巧合之下,得到阴石,又被艾木得到阳石带来此处。现在阴阳合一,已化为完整的混沌石,认主司镜。

混沌石,本就可以吸纳天地力,所有的属性之力,也只是天地之力的一部份。故而,现在的司镜,在刚才混沌石在合一之时,迸发的天地之力,也让司镜得到了天大的造化,成为混沌之体。

伸出手掌,首先是按照土属性的修炼方法,一道深黄色的光芒,顿时浮现在手掌之。纵然是有些微弱,这也证明这正是土属性。

随后是金色、绿色、蓝色、红色、青色、紫色、黑色和白色。

全属性,自己居然拥有了全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