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论是特种部队的军人还是街头斗殴,如果是单对单,当然是长武器占便宜,但如果是几十上百人涌在一起打群架,最好使的武器还是短刀之类的武器,因为一群人一涌而上,长武器反而施展不开,尤其是被近身之后,根本抡不开,有时候反而还会伤到自己人。而短武器劈刺挑砍划戳,尤其适合近身之战,只要是军人都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林华也让一群人俱都选用了短刀或是匕首,事实证明,这玩意太好用了。
林华在前,李五和山猪防护左右,呈一个三人箭头状,向着前方就悍厉无匹地杀了过去,三个人俱都是身着“护甲”,只需要护住脑袋,其他部位根本都不必管,只管放开了手去拼命。
这个时候就看出来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
林华身为箭头一马当先,下面两条腿远攻开路,被他踢中的人,无一不是下阴、迎面骨等要害之处,他的腿太重了,并且尤如生铁铸就,踢哪儿哪折,被他踢中的人躺在地上根本就爬不起来。
中程膝攻,抬膝之间,更是恐怖,无论打在哪里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近程是刀,刀光飞舞,白光闪动,如闪电一般,只要敢近身过来的,反手一刀,立马血光迸现倒地,根本没有再战之力。
如果真有敌人突破防御圈闯到身前来,他的左手简直就是比刀更致命的武器。有个马仔刚刚闯过来,要抱他的腰,却被他一抬肘就打在了鼻梁骨上,反手一掌又切在脖根儿上,登时就是个脑震荡躺在地上。
身后的李五实力也是不俗,腿活儿也不赖,重腿不停翻飞踢出去,同样打倒一片,手中的短刀一正一反,左格右挡,敢有近身的立马飙血倒下。
旁边体格庞大的山猪更是打发了性子,一声狞笑,居然将右手的短刀插回了裤带上,弯腰手一伸,就抓住了一个略有些瘦小的家伙的脚踝,直接将他当做人棍来使,风声呼啸,抡了大半个圈子,扫倒了一片人,他就喜欢这种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暴力打法。
剩下的几个人护在身后,同样刀光纷飞,凌厉无匹,他们现在的身手足足比眼前的这些江湖混子高上好几层楼,这些混子怎么可能挡得住?
三个人转眼间就冲出了十几米远,身后至少已经倒下了二十几个人,所有拦在他面前的敌人俱都是不堪一击。
“金子,拦住他们!”冯天明在人群中向后退去,眼里凶光闪烁,嘴里狂吼道,可是心下却是震骇莫名,我靠,这几个小子是战神转世么?面对着二百多人的蜂涌而上,居然还能冲出这么远来?
《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