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律师,我知道您也有孩子,所以你一定能理解我的想法吧……”
瞿律也许是点了头,却说:“但作为母亲,我希望自己能够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安全,而不是把我们都放在一个不确定的风险里面。”
代艳玲没有争辩,转而说起了她的两个孩子。
她有两个孩子,大女儿王雨,今年十四岁,在县里上初中,下个学期开始就是初三了。
王雨成绩很好,总能拿到前三,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学金。
但代艳玲的丈夫王良,却希望女儿在毕业后就去打工,因为他觉得“女孩子能识字就可以了,读那么多书也没用,又要花钱,又要好多年后才能去工作赚钱,甚至越跑越远,连人都找不到了”。
这也是代艳玲一直拼命工作的原因。
她想把女儿接出来,供她上学。如果女儿能考上大学,找个好工作,那就能有比她更好的未来。
代艳玲说起自己——其实瞿律都听过了,但并没有打断她。
她十六岁就从家里出来打工来在工作的地方认识了王良。刚开始他对她不错,两人就在一起了。但那时候她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没有结婚。
满二十岁以后,两人扯了证,王良的本性也逐渐暴露了出来,工地上稍有不顺心,就打她;她平时跟别的男的说句话,哪怕是卖菜的小贩,他也会生气、打她。
后来还把怀孕的她直接打到流产,据说还是个男孩。
王良有点后悔,对她好了一点。但他实在好吃懒做,手脚也不干净,就被工地辞了。
他便索性带代艳玲回了老家。代艳玲觉得城市里赚钱快,不愿意回去,他就说回去种地也能养活她,还不用受这个罪,不受罪就不生气,就不会打老婆。
听了这话,代艳玲就跟他回去了。
但回老家之后,王良变本加厉:活都是代艳玲去做,他什么都不管,只管打人。而且周遭都是他的熟人,代艳玲被打后也求救无门……最后,她实在受不了,逃了出来。
谁知她逃出来没多久,就查出怀孕了。她本想回老家找家人,可她是个孕妇,被家人们一劝、王良又来找她,便又跟着他回去了。
结果,还是挨打。
代艳玲没办法,求王良和她一起出去打工,这样还能谋条出路,总好过在家好吃懒做。
可生了孩子,打也打不走的代艳玲,成了王良眼里被吃定的女人。
那些年,为了养家、照顾女儿,代艳玲什么活儿都做过。保洁、服务员、端菜洗盘子、摆摊……只要能赚钱,她都干。回来还得伺候王良,但王良呢?从来没往家里拿过钱。
说这些事的时候,代艳玲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但忽然,她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