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1)

郑葳没想到祁元潜竟然能从包里掏出一只肥肥的兔子。

在包里淋着雨的缘故,兔子的皮毛一搓一搓的。

之前做的兔子笼被放到房檐下,郑葳把这只黄兔子扔进笼子里。

原本的白兔子正在静静地吃草,装了两只兔子的笼子有些拥挤。

郑葳有些欲言又止,你淋雨一上午就抓到一只兔子,鸡呢?

但又没好意思开口,想来打猎这事可遇不可求,可能下雨野鸡都不往外跑。

祁元潜看到郑葳这个表情,主动解释:“我已经把鸡送过去,你不要有负担。”

郑葳弯唇哼了一声:“我有什么负担,你赶紧去洗个热水澡吧,别着凉了。”

祁元潜没用郑章给他打水,让他继续坐着。

祁元潜带走一桶热水,锅里还剩下半锅水,好容易烧的也不能浪费。

郑葳拿了个木盆,把热水倒进去,示意宇文允和郑章可以泡个热水脚。

家里只有一个洗脚盆,这俩人对于跟对方在一个盆里洗脚的行为十分抗拒。

郑章首先拒绝:“不用了,我不泡脚。”

宇文允则把盆端走,回到里屋,坐在炕上把脚伸进热水盆里。

舒服~

郑葳把提前擀好的面条扔进沸水锅里,差不多煮好的时候,加了一点菜。

祁元潜洗澡出来,面条刚好出锅。

郑葳把面条乘进碗里,拿上桌子前,她每一碗上面浇了一勺肉酱。

没有冰箱保鲜,肉和菜的保质期都不长。

郑葳学会腌咸肉和炸肉酱这两种给肉保鲜的方法。

之前买回来几斤猪肉,她一部分炒蔬菜,另一部分炸成肉酱。

既能下饭,也能做汤面的浇头。

不得不说,下雨天吃热腾腾的汤面,那简直是人间难有的美事。

轮到郑葳洗完,她把用过的碗扔进锅里,准备兑点凉水,用温水洗碗。

祁元潜手已经伸到锅里,“我来吧。”

“等一下——”郑葳赶紧把凉水倒进锅里,“没烫到吧?”

“没有。”

他替自己刷碗,郑葳这时不能走开,有一搭没一搭的找话题聊天。

“现在雨好大啊,还好你回来了。”

“嗯。”

“你抓兔子可真厉害,它身上一点伤都没有,你怎么抓的啊?”

祁元潜:“很简单,不难。”

“用手抓的。”

郑葳:......回答得很好,下次别回答了。

在一段令人无语的尬聊之中,祁元潜刷完四只碗。

郑葳十分狗腿把洗干净的送到碗柜里。

郑葳发现古代很容易出现那种手艺人,尤其是那种技艺高超的手艺人。

无他唯手熟尔,没有过多的娱乐方式,主要是没有手机,只能天天看日日练,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下,工匠们的技术超过现代人的想象。

要不就这种情况下,不仅下雨,还没事干,不正是玩手机的好时候。

她能有着感想,完全是因为郑章现在用藤条柳条编出来的小篮子小筐,又可爱又精致。

郑葳闲着也是闲着,她看着精致的小篮子,想起了上一世自己曾经买过的那种藤编的收纳盒和小篮子。

她用语言将篮子的大小和基本样貌描述出来,郑章的理解能力绝对杠杠滴。

大方向上几乎没差,只有细节上有所不同,但不影响美观。

“这么好看的小篮子,我们拿出去卖怎么样?”

听到郑葳神秘兮兮的发言,祁元潜和宇文允都凑过来听听她是怎么说的。

郑葳手指向宇文允:“提问,你知道这世界上,谁的钱最好挣吗?”

宇文允突然被拉入话题中心,一脸懵的回答:“有钱人的钱。”

这么说也没错。

郑葳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对也不对,这世界最好赚的钱是女人的钱。”

毕竟后世有一张非常有名的图片,女人的购买力>孩子>老人>狗>男人,虽然这张图有调侃的意味在。

但并不是没有道理可言,女人的消费属于低价高频,尤其是喜欢好看的东西。

谁说男人至死都是少年,欧阳修老爷爷还说白发戴花君莫笑呢,就算是变成了大婶子和老奶奶,心里也依旧是个小姑娘,喜欢一切美好的事务。

所以精致小篮子的消费人群所有年轻段的女人。

“那我们要怎么做呢?”

郑葳给提问的祁元潜一个鼓励的眼神,“问得好!”

“首先,我们做它一千只带提手的小篮子,主要用于是闺房收纳,目标人群是那些商贾小姐,家里有点闲钱,可以买得起价格不贵但是样子又很精致的包包。”

“假设这样的一只小篮子售价是五十文,原材料加上人工不过花费十文钱。一个小篮子就能赚四十分,利润率将达到百分之四百,刨去成本一千只包包我们就能赚四十多两银子。”

“想要卖出一千只篮子方法很简单,我们只需要找一些有名气的人,写他几百篇文章,然后在告示牌上贴上写好的文章,最后打点好那些金牌销售,让她给我们卖点货。一千只篮子,只要三秒钟就可以售空。”

看这三个人表情都不对,郑葳赶紧改口道。

“我还有别的方法,我们把篮子拿到京城,卖给京城的小姐贵妇们。上行下效,京城人使用的篮子,州府的人肯定会买。到时候我们把篮子拿到县城去卖,相信姑娘们听说,京城和州府的小姐们都用这个,肯定会争相购买的。以此类推,等到县城做到每家每户一个郑氏篮子,我们就在县里的各个镇上去卖。”

郑葳语速飞快:“就用这方法,别说一千只,就是几万只都卖得出去,哎哎哎,别走啊,你们去哪啊,我还没说完呢,实在不行我还有别的方法......”

“找个代言人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