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1 / 1)

郑葳先洗澡,洗完就坐在灶膛边,一边烤火一边擦头发。

她的脚下一地的头发。

郑章吓了一跳:“这是干嘛呀?”

郑葳手扯着发尾,惋惜的说道:“发梢都分叉了,而且这么长的头发洗护费劲。”毕竟没有宫女嬷嬷照顾了。

郑章一脸嫌弃的指着她的头发说:“那你也不能剪得这狗啃一样。”

郑葳把剪刀递给他:“那你给我剪得齐一点。”

郑章实在是没法拒绝她这可怜兮兮,又怀念过去的语气。

恶狠狠地夺了剪刀。

奈何好心不总是有好报的。

给郑葳剪完头发后,她就给郑章表演了一个什么叫翻脸比翻书还快。

“这衣服你怎么又穿在身上了,那澡不是白洗了吗?”

郑章凶巴巴的瞪了她一眼,就这一件衣服,不穿怎么办,裸奔吗?

他堂堂七皇子,还是要脸面的。

郑章跟郑葳不一样,他虽然懂事能干,但从小养在宫中,但对于这种生存技能几乎是零。

郑葳虽然好吃懒做,毕竟看过不少逃生类的电视剧和小说,她是个理论巨人。

所以在跑出来的时候,她身上套了两套衣服。

她把身上穿的那一身洗了,此刻身上还有衣服穿。

郑葳笑了一声,小声说:“你去把水倒了,把衣服洗了,我去给你借衣服。”

她进屋发现炕头被空出了位置,原本该是他们睡的炕梢,此刻正铺着被褥。

那俩人盘腿坐在褥子上,都没说话。

郑葳心里腹诽,这父子俩是不是语言系统有什么问题。

应该不是哑巴,她听见便宜继子说话了。

就是得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那是应该是结巴。

可惜了长得这么好看,结果是个结巴。

方桌上摆着个快没油的油灯,灯光微弱,好像下一秒就要熄灭。

祁元潜和宇文允知道郑葳进来了,但都闭着眼假寐,没有睁眼。

直到郑葳开口,祁元潜和宇文允才睁眼看向她。

祁元潜这才看清郑葳洗净后的脸。

祁元潜看到郑葳的脸,想的是北魏会派出容貌这么出色的女子当探子吗?

宇文允心里嗤了一声,就算长得还行,那也是个乡野泼妇,怎么配得上他那北魏骠骑大将军的舅舅。

说到长相,郑葳那何止是还行,那简直太行了。

汉西帝好美色,汉宫美人云集。郑葳是姹紫嫣红的汉宫里,最娇艳最明媚的一朵。

宇文允鸡蛋里挑骨头,恶意差评,也只能说一句还行。

郑葳笑了笑:“那个可以借一件旧衣服吗,就穿一天,穿完会给洗干净的。”

对郑葳掩饰不住的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宇文允年纪尚小,即便是从小被立为太子,貌似应该成熟。

实际上,他从小万千宠爱,从未受过挫折。

宦官篡国,他被迫逃难,这是他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大波澜。

即便在这段时间里,他成长了不少,还是没办法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

什么人呐,衣服都需要借。

郑葳哪能看不出被嫌弃了。

她天生就对情感感知能力,不然也不能再汉宫里讨好大boss们。

但此刻郑葳就好像啥也不知道似的。

宇文允把衣服递给郑章。

小子,你走大运了。

储君的衣服供在家里,那可是能镇宅旺家的。

更何况是穿在身上,不仅百毒不侵,更能强身健体。

宇文允一脸的施舍的表情,也就是现在光线不好,郑章没看出来。

不然郑章能把这衣服扔地上,再踩两脚。

郑章接过衣服,一脸高兴的跟他说:“多谢。”

穷小子,你偷着乐吧。

本皇子穿你的破衣服。

快去看看你家连块碑都没有的祖坟是不是冒青烟了。

显然储君的衣服不能强身健体,郑章一觉醒来觉得身上哪都疼。

虽然到了早上,能明显感到炕凉了。

郑章和郑葳还是一脚睡到日上三竿。

郑章醒了,看到炕上只剩自己和郑葳,赶紧把还在梦乡的郑葳给叫醒。

一个多月的折磨,郑葳的起床气被彻底根治。

她一只手揉脖子,一只手揉酸胀的大腿肌肉。

脸皱成一团,打哈欠问:“干嘛呀,这么早起来。”

郑章麻溜的下地穿鞋,然后整理因为穿在身上,被睡皱巴的衣服。

“不早了,人家早起来了。”

郑葳在炕上瘫成一团,毫无形象可言:“没有被褥睡觉可真难受。”

得好好想想,晚上怎样才能有被褥用。

这家里一共两床被褥,父子俩昨晚谁都没有雷锋精神的把被褥谦让出来。

郑章出去看到昨晚洗的衣服已经半干,白天太阳晒一下就能干。

洗漱回去,看见郑葳还瘫在炕上。

这人没救了。

祁元潜和宇文允天刚蒙蒙亮,就拿着捕猎工具往山里走。

遇到早起的村人打招呼,只点头答应。

村里人都知道这家外来户,父子俩说话不利索,谁也没在这点上挑理的。

只在这俩人走远,才背地里说:“才娶了新媳妇,就起得这么早,看来这新媳妇长得很丑啊,嘿嘿。”

通行的人搭话道:“也不知道外来的怎么孙二嫂,给他找了那么个媳妇,我昨天隔了大老远,都闻见那女的身上的味道了。”

俩人越说越来劲:“还带着那么大的儿子。”

“就是。”

外来户的听力相当好使,尽管距离越来越远,这俩人的对话也都听得清楚。

这俩人上午的对话,总结来说就是宇文允前半程吐槽这两人,后半程讨论了一下这俩人的可疑之处,并得出静观其变的结论。

为掩饰背后说人坏话,这一上午不是什么都没干,祁元潜抓了一只野鸡带回去。

郑葳看到祁元潜手里拎着东西可高兴了,能吃肉了。

等看清楚之后,有点懵:“这啥啊?”

“野鸡。”

这是郑葳头一回听见祁元潜开口说话。

要问颜狗啥印象,颜狗同时饿死鬼投胎的郑葳只能回答,肯定好吃!

“你们,会杀鸡吗?”

应该会吧,不然带只鸡回来。

杀鸡很难吗?

祁元潜的手只在鸡脖子上转了转。

咔的一声,郑葳就看见刚才还在挣扎的鸡,就没气儿了。

祁元潜没有错过面前女人那一瞬间惊恐的表情,甚至后退了半步。

郑葳被杀鸡的场景怼了满脸,很难不受惊。

这是她第一次直面杀鸡的现场,她上辈子连扎针都不敢看。

干笑了两声:“杀鸡不是这样杀的吧。”

“那你来。”

知道她害怕,祁元潜还坏心的把鸡往前递,好像是要送到她手里。

吓得郑葳又往后退了一步。

郑章原本是离了有些距离,只是耳朵在注意着那边的动静。

听到郑葳的声音发颤,赶紧走过去,恰好把祁元潜手里的野鸡接过。

他对这种东西向来无感。

只有郑葳这种娇气鬼才会害怕。

经过短暂的自我调节之后,郑葳脑子更多的是香喷喷的鸡肉,听说野鸡比土鸡还好吃。

“我觉得应该先用菜刀,把鸡血放出来。”

“你会吗?”郑章怀疑的问。

郑葳则引用于敏大神回复他:“只要理论扎实,啥都不是事。”

郑葳转过头跟郑章说话时,祁元潜的目光落在她头上的木簪上。

郑葳只用木簪挽了个道士髻,这是她唯一会的发型,还是上辈子跟室友学的。

怪不得她过来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香味。

这簪子应该是沉香所制。

能用沉香木做发簪,这女人应该不是普通流民。

这簪子是郑葳首饰盒里最低调的一支,再怎么看也是块木头,因为不惹眼,她才将之戴在头上,

没想到会遇见了识货的人。

“家里怎么连个菜刀都没有啊,你们平常怎么切菜啊?”

祁元潜下意识的摸了摸别再腰间的匕首。

北国人平时会在腰间挂匕首,不仅有装饰彰显地位的作用,也会用它切肉。

来到孙家村,但凡有切东西的任务,他们都是用匕首,因此家里没有菜刀。

平时只有他和宇文允两人,没什么要隐藏的,但是此刻不能把匕首掏出来。

祁元潜和宇文允只当做没听见,若无其事的忙自己的。

没人回复,郑葳又问了一遍:“家里有菜刀吗?”

祁元潜和宇文允这时心虚的很。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