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新任务(1 / 2)

“......根据举报,诚县水银镇水泥厂在私有化过程中存在利益交换和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

谢成云面色严肃,正在办公室阅读一份卷宗,还是涉及诚县的案子。

这是今天下午由综合处转到督查二处的卷宗。卓处长将其交给了三科,实际上就是由谢成云负责跟进。

按他的说法,谢成云来自诚县,本身又是诚县人,对诚县的情况比较了解,由他负责调研督查,太合适不过了。

脑海之中并没有关于这件事的记忆。

不过八九十年代,乃至世纪初,随着改革的深入,很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纷纷改制,由企业的负责人或者管理团队以低价购入,将企业私有化,不少企业确实起死回生。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给国家或集体带来了巨大损失。

前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蜀省一家很有名的酒企,在上市前的审计中发现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但因为各种原因,只能阻止其上市,企业负责人和当时的官员并没有受到惩处。

这份卷宗上说,水银水泥厂改制应该是01\/02年左右的事情,当时水银镇的党委书记正是现在的诚县政协副主席杨人林。

他在完成了水泥厂的私有化之后,水泥厂确实很快就焕然一新,效益一下子得到较大提升。

而杨人林正是凭借这个水泥厂改制成功的“功绩”,升任诚县政协副主席职务的。

并且,根据之前的了解,杨人林也属于原县委书记、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廖金超一系之人。

那水银水泥厂的问题,廖书记是否是知情者,或者也是参与者?

谢成云回忆着前世听说过的廖金超落马之后的罪状,只是实在了解有限,没什么记忆。

不过之前落马的副县长龚小翠貌似就牵涉到廖金超,不知道是不是廖的能量太大,还是牵涉不深,到现在廖书记还稳坐钓鱼台。

卷宗的内容有限,谢成云他们必须亲自前往诚县水银镇去调查这件事情,才能有更清晰的了解。

本来像这种案子更适合由纪委来调查,但因为举报人是直接向市委举报的,又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情况下,督查室来调查也算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后续如果有确凿证据,就可以移交市纪委或者与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案子进行调查。

一旦市纪委、公安局介入,就意味着反映的情况八九不离十。

不过谢成云并没有立即召集三科采取行动。

下班之后,谢成云给杜平部长打了个电话,相约晚上一起小聚。

晚上,还是上次的那私房菜馆,杜部长、谢成云与林叔一起吃饭。

在等待林叔做菜的功夫,谢成云将水银水泥厂的案子向杜部长简单说了一下,征求领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