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这个玉米棒子就是煮着吃吗?!”老朱问道。
“这是嫩玉米,煮着吃挺好吃的,但是这还没有到成熟收割的时候,到了成熟
了,这些米粒就会变干了,到时候得磨成粉才能吃。”叶瑾解释道、
老朱一听这一大筐玉米棒子还没有成熟,就被掰下来吃了。
脸色一下子就气的铁青,朝叶瑾怒道,“你这个败家子,现在朝廷就要靠这点种子推广全国,你还没有成熟就拿来吃了,朝廷还拿什么推广?!真的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你大哥天天为了救济灾民,头发都愁白了。”
叶瑾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您老是怎么做到端起碗吃饭,碗还没有放下就骂娘的!?
明明自己吃的又香又甜,但是嘴巴依然不饶人。
你要是觉得浪费,你可以不吃。
“不就是几根玉米棒子嘛,至于嘛,今年瑾儿不是让整个上元县都推广种植此物,还有玉米、红薯、南瓜嘛,马上就到了收获的季节了,到时候若是丰收了,粮食堆成山你想浪费都浪费不完。”马皇后没好气道。
老朱无奈的看着马皇后道,“你就惯着他吧。”
“咱的儿子,咱不惯着谁惯着?!”马皇后霸气侧漏的说道。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拿起了玉米棒子。
吃了一口之后马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这种新式庄稼果然好吃。
李文忠赶紧问道,“五弟,此物你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之前去松江府游学的时候,从一个南洋番商手里购买的,然后带来上元县之后就让人试种,效果果然很好,所以就下令全县推广了。”叶瑾瞎编胡话道。
不过其他人也不疑有他。
毕竟海外商人带来什么稀罕物都不稀奇。
本来中原地区的很多物种都是海外商人带来的。
吃完了玉米棒子,老朱用毛巾擦了擦手道,“去拿几瓶好酒来,今日的菜肴这么丰富,不喝几杯岂不是浪费了?!”
叶瑾赶紧道,“我那点好酒不都被您老给祸祸光了嘛,哪还有什么好酒!?”
老朱见指使不动他,索性自己起身来到了书房。
熟门熟路的从书柜后面找到了一个暗门,从里面拿出了几瓶好酒。
动作如此熟练,看来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叶瑾以手额头。
唉。
自己的好酒算是保不住了。
至于朱棣则有些吃味。
自己的父皇和母后和叶瑾的相处模式才真的像一对正常的父子母子。
不像自己这些人,和他们讲话都要先过一遍脑子。
永远不会这么轻松写意。
唉。
果然人与人的待遇是不相同。
“四哥回燕京的时候,多带一些新式庄稼的种子回去。”叶瑾一边给朱标、朱棣他们倒酒,一边开口说道。
他虽然暂时不想公开自己疑似皇子’的身份。
但是私底下该叫爹娘’,该叫大哥、四哥的得叫。
而且叶瑾也已经想通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除了这几个月,他真的很少体会到‘亲情’这玩意儿的存在。
上辈子就不说了,孤家寡人一个。
这辈子虽然乡下那对土财主夫妇“二四三”把自己养大成人,还供自己读书识字,考取功名,在物质方面真的没有短缺过半分半毫。
但是他们对自己真的十分冷淡和客气。
从来不像对待一家人一样。。
如果是他们天性如此,那叶瑾还能想得通。
偏偏他们对自己的孩子又宠溺有加。
所以叶瑾早就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了。
现在石锤了。
自己果然是捡来的。
但是最近几个月,他真的感受到了亲情。
特别是马皇后,真的是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对待。
她就像是一个慈母一样,一边忙着纺纱补贴家用,一边关心叶瑾吃的饱不饱,穿的暖不暖。
她的关心程度,甚至让朱雄英都吃醋了。
因为在这之前,马皇后这份浓浓的关切之情,只给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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