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开始组建,把武松和柴华忙的不亦乐乎。利用空闲时间,武松回了几次老家,老房子七扭八歪,院子里长满了杂草,一片破败景象,大哥不知道去向。武队长,县令刘大人,让你带几个人过去一趟,今天县里出了一件人命案。县衙一名差人跑过来送信。
武松命人保护好现场,把看热闹的人群,用绳索隔离开。武队长,辛苦了。刘大人带着三班衙役和仵作赶了过来。案发地点在,城外一个破窑洞里,附近没有人家,几个小孩儿在野外追兔子,发现了个破口袋,打开一看是一具无名男尸,身高1m60,脸部被火烧过,无法辨认。仵作仔细检查,得出结论,死者男性,身高1.61米,体重52kg.,年龄大约在45岁左右,脖子上有青紫的勒痕,属于他杀。死者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碧绿玉坠,是个小鱼,武松觉得有些眼熟,可是没有往心里去。尸体腐烂非常严重,没有其他有利用的信息。
前几天有一个叫潘金莲的女人到县衙报案,她的丈夫大郎出门儿做生意,十几日未归,让人多处寻找,没有结果。到县衙报了案。马上派人把他找来辨认一下尸体,看是不是他丈夫?县令刘大人听完仵作的汇报,立即命拆人去传潘金莲。
一个身穿素服的30岁左右的女子,哭哭啼啼的从人群外走了过来,趴在地上给县太爷行了大礼。差人领着他过去辨认无名尸。大朗,才离开家几天?你怎么就死了?为妻寸断肝肠,可怎么活下去?女人用袖子掩着脸,大声的嚎叫着。你怎么还没走到跟前就知道他肯定是你的丈夫,别认错了。差人在一边儿提醒到。不会认错,这衣服是我亲手为他缝制的,鞋子也是。谁这么狠毒?把我家大郎杀死还毁了容。潘金莲一边哭一边数落着。
经过几天的审问,最后得出结论,此案系谋财害命,凶手就是前几日捉到的那三个人,也已经招了供并且画押。当堂宣布:三个凶手,押入死囚牢,给刑部发公函。等待批示处决时间。潘金莲把丈夫的尸体领回掩埋,此案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