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自负清高(2 / 2)

祝由长生劫 姜椽庭 1050 字 10个月前

众所周知,孟家村之所以被人称之为贼村,那是因为祖上留下的那句祖训,巧取胜于苦耕,许多人端起这碗饭,就再也放不下来了,耕田放牛最辛苦,庄稼人一年到头躲过了旱涝天灾,终究也躲不过苛捐杂税,忙碌辛苦一年,保不齐还得饿肚子,拖家带口的跟着受罪。

偷窃,无非就是个手艺,学会了就能有饭吃,一传十十传百,逐渐成了气候,也成了规模,尾大不掉,改也晚了,就只能一代代这么混着过日子。

孟向明的爹身子骨差,孟向明还没出生,他爹就见了阎王爷,他娘是外乡人,口音与西北当地差异较大,平日里来往也少,渐渐地,孟向明家的日子也就过的比其他人差了些。

孟向明他娘是被他爹骗来的,并非自愿嫁到当地的,他爹死了以后,孟向明的老娘也打算走,离开这个地方,但是因为有儿子在,她一个女人家,也没有什么谋生技巧,所以也只能作罢。

孟向明的娘,自己不跟村里人学习偷窃的扒术,也从不允许儿子跟别人学这些歪门邪道,她总是教育孟向明,读书习字,朝着功名科举的方向努力。

孟向明也算争气,打小就聪明好读书,比村里其他后生晚辈强太多了,后来他娘病故了,孟向明就一个人在村里生活,但是他一个书生,读了太多年的圣贤书,既不愿意跟着我们大家一起做贼,但他又耕不了地,最终也是应了那句话,百无一用是书生,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孟村长不忍心,时常给些钱财去接济他,但是孟向明这个家伙他清高啊,他总觉得这些钱都是偷窃所得,不干净,与他自小学习的圣贤之道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宁可一个人外出去做些苦工,也从不接受村里人的帮衬,总喜欢与这个生他养他的故土划清界限。

久而久之,村里人都和他生分了,他也就搬去村后的那片荒地上去住了。

孟向明自负,清高,特立独行,他对偷窃之类的行为很不齿,儒家有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最怕自己的品性会受到同村人的熏染,从而玷污了读书人的追求。

二十岁那年,孟向明筹措了盘缠,前往省城参加乡试,然而半路上遇到了从外乡逃荒而来的流民,其中有一个叫小珍的女孩因为数日没有进食而晕倒在路边。

流民逃荒,谁也不顾谁,一旦饿晕在路旁,最终不是饿死,就是成为那些丛林中野狼野狗的盘中餐。

孟向明虽然心性孤冷,可也是个善良之辈,看到那样一个小姑娘倒在地上,他也很想上前帮她一把,可是孟向明有些犹豫,身上的盘缠和干粮没有多余的,并且一旦耽误了时辰,就乎错过今年的乡试,这对一个十年寒窗苦读的士子来说,无疑是难以取舍的。

功名心最终战胜了善念,孟向明把心一横,仰头望天,只要他不直视那个姑娘的眼神,就权当没看见,只要走出百米远,就可以眼不见为净了。

自欺欺人有时候很容易,但有时候也很难,对于孟向明这种自小苦读圣贤书的文人来说,欺心欺世,他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