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柳暗花明,宁修缘欲猎真仙!(2 / 2)

神将“川主”座下的通天獒瞬间窜出,宛如一道暗黑的闪电,撕裂虚空,循着那真仙气息追踪过去。

八百天敕神将也不敢怠慢,祭起大神通,随宁修缘一路紧跟过去。

在通天獒的追踪之下,宁修缘与天敕神将直接离开神州大地,最终竟是朝着海外的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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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鏖洲,乃是海外三千洲之一,历来盛行魔道,洲中生灵也凶悍好斗,颇为混乱。

此时,号称血鏖洲最强道统的青冥魔宫的山脚下,多了一位长髯男子。

由于他的身上,没有丝毫超凡的气息波动,与凡人无异,便也无人会注意到他。

在青冥魔宫外,有一座名为‘无罪’的大城。

由于在青冥魔宫之外,有这洲中最强势力撑腰,因此无人敢在城中擅起刀兵,任你在外恶贯满盈,罪孽滔天,进了这座城,便是无罪。

只因进了这座城,便要守这座城的规矩。

于是,这无罪城中虽然鱼龙混杂,却反倒人口众多,不失市井繁华。

长髯男子先是来到城中,走进街边的一家酒肆。

“店家,来一壶新酿的梅子酒,再要一碟盐花豆,豆子要饱满一些。”

能在无罪城中开店的,自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这里也不是良善之辈能立足的地方。

每日迎着八方之客,店家察言观色之术早已炉火纯青,甚至只需一眼,便能将一个人的来历看个大概。

从长髯男子的身上,店家实在没有看出什么不凡来,浑身也毫无一丝修为与灵气,显然不像是修士。

不是修士,那便是凡人了,而凡人在这无罪城中,俗称“软柿子”,也是无罪城中唯一有罪之人,其罪在于太过弱小,谁都可以拿捏。

“喝酒便喝酒,穷酸偏要摆谱!”

店家念叨着,随手打来一壶梅子酒,“咚”的一声放在桌上,又将一碟盐花豆往桌上一哐,因力道有些随意,豆子还撒出来几颗,散落在桌上。

之所以觉得长髯男子穷酸,不只是因为他那一身粗布麻衣,还是因为这新酿的梅子酒,又苦又涩,其中还透着一些辛酸,因此十分便宜,要酿过三年之后,方才能入口,价格也会贵些。

至于盐花豆,更是最便宜的下酒菜,摘回来的豆子虽用盐卤水一煮,却也寡淡无味。

这三样东西凑在一起,不是穷酸便是破落户,偏要加一句“豆子要饱满些”的,铁定穷酸无疑,也挣不到几个钱,因此店家很不待见。

在酒菜上桌之后,便又加上一句道:“城里可不比乡下,这酒与豆子皆不便宜。”

言下之意,便是怕这穷酸付不起钱。

但长髯男子则毫不在意,他也不嫌弃那三只盐花豆落在桌上,反倒是用筷子夹起其中一颗,放在嘴中,眯着眼细细品咂起来。

看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正在品尝什么山珍海味。

于是,店家愈发断定,这厮铁定是穷酸无疑。

“切,一颗破豆子,还装模作样尝这么久,也不怕在嘴里闷臭了……”

店家在一旁小声嘀咕,时间还早,店中冷清,长髯男子是今日第一位客,如此穷酸,令店家觉得晦气,怕是今日生意不好做。

在这无罪城中立足很难,花销也大,倘若没有钱财,几乎寸步难行,出去讨饭也无人会施舍。

长髯男子尝完一颗豆子,意犹未尽,便将那常人难以入喉的梅子酒倒上一杯,才抿一口,便又眯着眼,深以为陶醉,仿佛是在品尝什么美酒佳酿。

对此,店家很是鄙视,对长髯男子有了全新的看法,一个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穷酸土狗。

于是,他也懒得再看,转身出去准备招揽生意。

但就在这时,他分明听到“咣当”一声,背后的桌子被敲得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