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在各种平台上面,有很多企业为了合理的偷税避税,也为了节省企业的一些开支,在私底下做出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事情。”
“他们的目的,我闭着眼睛都知道,是为了从哪一方面出发,一是为了让企业可以多赚到一些钱,第二是为了偷税避税,第三也是为了压榨员工们的价值。”
“所以在任何一位员工,入职的我们集团公司,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包括社保的缴纳,等等一系列的合同,都必须要做到位。”
“千万不要因为这三瓜两枣,想着为公司赚取更大的利润,影响到后面公司申请上市ipo的进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1条第14条,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该承担的义务一样也少不了。”
“工资得给,社保得上,工伤还得赔,严重时甚至老板还得进去,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必须要提前划分员工工种,并签订这三份用工合同。”
“第1份未缴纳社保版劳动合同,是用于那些自愿放弃社保的员工,通过风险对冲合理规避员工离职后,还要去劳动局告公司的风险,并且在合同里加上这两句话。”
“一,应乙方要求,甲方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月或按年度支付社保补贴,社保补贴不是工资,是基于甲方将应缴纳给社保部门的费用,折现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