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个想法。兴奋得冷静不下来。
先写下来,等冷静点再看看漏洞。
这样,我先在家这边,打工也好,上班也好,挣够钱买一辆摩托,或者不买,带着行李去一个从没去过的城市,在那边租房子,开始打工,等过了一段时间,或许是一个月,或许是两个月,不管干得好不好,待遇好不好,立马请辞去下一个城市。
父母说家里还有钱给我讨媳妇,那让他们用那钱先过活着,我出去打工,每个月寄回来,看看能一千是一千。
我倾向去当骑手,因为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或者说可以在上班时候到处转转。
所以买辆摩托代步,省租车的钱。
这样我差不多可以用两到三年走遍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