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黑雀说洋人在山谷外面没有进来,不过也没有走,他们占据了几处水源,看样子是要困死我们。”说话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大汉,睁着一双大眼,额头圆、下颔窄,身上穿着件印第安样式的布袍,头上带着一顶用蒲草编成的遮阳笠帽。
此时在褚云良的身边还剩下将近五百人。
他们北美华人反抗军原本已经发展到了三千人,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些印第安人和混血人。
褚云良想着人多势众,打仗给劲儿。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的后勤补给根本就跟不上,即使是去劫掠白人的城镇也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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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小镇顶多也就是几十户人家,一般的城市也就几千人。储备的物资有限,根本就不够他们的消耗。
原本印第安人也会支持他们,但是印第安人本身就不擅长储备物资。他们就连打猎的时候都不会过度猎取猎物。他们的生活一直遵从着自然法则,不会过分索取。
因此褚云良也无法从印第安人那里获取足够的物资。
于是褚云良改变了策略,他在一些隐秘的地方建立小型的据点,将一部分人分散在那里放牧耕种,将多余的物资放在那里储备,将这些地方打造成反抗军固定的补给点。
最后他从三千人中挑选出了八百人作为纯粹的作战部队。
然而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这一次他就闯进了白人的圈套中。
法斯特·布朗是布朗家族的一员,对,就是那个船东布朗先生的家族。
这个家族扎根加州已经有上百年时间,法斯特·布朗的太爷爷约翰·布朗是一位冒险家,他是最早穿越中部大平原,翻越落基山脉到达旧金山的美国人,那个时候这里还是墨西哥人的控制区。
约翰·布朗在这里娶了一位墨西哥女人,这个女人的家族是西班牙的老牌贵族,不过早已经没落。
依靠妻子家中的权力,约翰·布朗逐步起家,在西部地区开采矿藏,那个时候还没有淘金热,但是布朗家已经开始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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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他们很聪明,从来不将这里有金矿的事情对外说。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
布朗家族最初抓捕周围的印度安人帮他们开采矿藏。
只是印第安人的数量本就不多,接连被抓捕之后,他们都向北迁徙,躲进了北方的森林之中。
直到太平洋航线被打通,旧金山开始转型为一座到东方的外贸港口。布朗家族敏锐地发现了新的商机。
他们用家族的积蓄订购快速帆船,一开始他们还只是购买一些茶叶、丝绸和瓷器之类的商品回来转卖。
后来他们意外发现,荷兰人在秘密向南洋地区贩卖华工,帮助他们开发爪哇岛的种植园和矿山。
布朗家族试着买了一船华工到北美,后来发现这些人比印第安人聪敏、比黑人勤快,而且胆小安分,只要满足他们最基本的温饱就行,简直就是最好的奴工。
于是布朗家族开始疯狂贩运猪仔,为此,家族专门定制了十几艘运奴飞剪船,就是“包恩号”同款型号。
同样的船,他们家一共有十几艘。
他们不仅仅向旧金山贩运华工,供应自己使用,还向秘鲁和智利贩运,那里的鸟粪矿同样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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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家族越做越大,家族逐渐控制了加利福尼亚的军政商三界,可以说是这里的土皇帝。
甚至于加州并入美利坚都有他们家族的功劳。
这次华人反抗军攻击的农场和矿山大都是布朗家族的,因为只有他们家的产业使用的奴工数量最多。
联想到家族在东方丢失的那些商船,布朗先生就怒火中烧。
一开始他集结了一支私兵前去围剿这些华人反抗者,这些人其实就是布朗家各个产业中的护卫。
他组织了几百人,这么多人在西部地区完全可以横着走了。然而,这些人最后竟然被全歼。
他承认自己小看了这群华人,一群原本懦弱的绵羊,不知为何突然间变成了狡猾凶悍的饿狼。
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布朗家族召开了家族大会。
有人认为应该请联邦政府派兵镇压叛乱,这样就不用消耗布朗家族的力量。
不过布朗先生的弟弟法斯特·布朗上校站出来反对,他认为那样会让联邦政府趁机侵占加州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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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此时的联邦政府与南北战争之后的联邦政府完全不同。他们对地方上的控制力还非常微弱。
此时的美利坚更像是一个邦联,而不是联邦。按照后世的定义,邦联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比如苏联解体之后,成立的独联体,就是一个邦联。
这个时候美国的加盟州可以自己投票脱离联邦。
加州也是在1848年才加入联邦的,其实根本的原因是当地的大家族不满墨西哥政府对他们的过度课税,而美利坚可以为他们提供支持,帮他们击败墨西哥政府,并且给了更优惠的税收条件。
美利坚的独立最初也是因为税收的问题。
所以董良会说美利坚其实是一个大公司,哪一个政府给的税收优惠,他就将总部迁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