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2年的时候,仍然有无数人对于网购持有一种捡便宜的心态。
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如果不是网上便宜的话,那为什么不去店里边直接购买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呢?
毕竟,策划写的再漂亮,图片拍的再美,讲解的再清楚,也抵不过亲手上去摸一摸给人带来的踏实感。
而且一旦出现了售后纠纷,人们都抱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态。
只要知道你店铺在哪里,你的东西出现了问题你不给解决,信不信我大半夜给你扔两块砖头?
而网站不一样。
如果出现了纠纷,网站不作为,就会直接让人们投诉无门。
这种事情报警都没有用。
因为一般都是跨地区,谁会闲的蛋疼因为你那三瓜俩枣大动干戈?
所以到最后,往往都是不了了之。
在当初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划,贺燿确实只考虑了如何维护工人们的利益,而忽视了雇主的利益。
这一点必须得检讨啊!
考虑了一会儿,贺燿说:“李云峰不是在那里吗?他什么意思?”
霍宇华说:“李云峰的意思是,合同既然都已经这么签了,那肯定是要按照合同来执行的。
如果咱们这边一旦出现了退让,反而会更让雇主心中产生疑虑。
所以,他更偏向于如果雇主坚持己见的话,他们就撤场,并且走法律程序。”
贺燿先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这单是网站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单,意义非同一般。
李云峰说的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人的底线就是用来突破的。
如果一旦第一道底线被突破,后边再提出更过分的要求好像也就变成了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如果真这么刚的话,这单买卖大概率会黄。
这点钱对于贺燿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示范效应会非常差。
在公对私当中,私人具有先天的弱者优势。
对,没有看错。
当所谓的维护公平正义被无限扩大化的时候,弱者将会被强者更有优势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卖惨。
那可是真金白银都买不来的实惠啊!
用大拇脚指头想也知道,这件事儿要是在网上闹开了的话,所有人都会站在雇主那一方。
至于人家为什么不履行合同,理由也很简单,因为你的合同压根就不合理人家怎么履行?
谁又会关心这合同到底是不是雇主亲自一笔一划签的呢?
走司法程序维护合法权益也没有错。
但是即便打赢官司,人家赔钱了,又能如何?
到时候店大欺客的名声一传出去,即便不是彻底完蛋,贺燿又需要用多少的精力和时间才能挽回这样的损失呢?
所有的事情都要讲究个投入产出比的。
最关键的还有,贺燿想从这一单来之不易的买卖当中看出更多的东西来。
像农民工之家这种形式的网站,在后来也就只有58,赶集这些网站可以作为参考。
但是这种网站,一来,在这个单元模块上并没有做大做强,即便是到了贺燿穿越过来的时候,这一块仍然属于空白区域。
二来,这些网站在这方面都是不盈利或者很少盈利的,和贺燿现在所要做的事情有着本质的区别。
照搬照抄想都不要想了。
只能说,他走了一条前人或者后人都没有走过的道路,难度可想而知。
而且即便成功了,会不会有丰厚的回报,谁也说不准。
但是贺燿一直觉着,这条路是在前世就是缺失的,他既然穿越了,有了这个想法,那就一定要走下去。
缺失,就一定要有人去补上,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