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段真实度超过90%历史(1 / 2)

试着输入了些法力,打开了空间。

有了背包的使用经验,腾出地方,一件件的往外拿东西。

两瓶密封完好的酒,细颈陶瓷质地,蓝白花纹,绘的有城堡、柳树、还有洋葱?

晃一晃,九成满不知道是就没有装满,还是挥发了一些。

一张短反曲弓,一张一米五的长弓,一个20只箭的箭囊,一个装满20只箭的硬底箭筒,24支一捆的20捆箭。

弓都没有挂弦,箭囊中的是70公分三棱箭头短箭,箭筒和捆在一起的都是90公分长的箭,配的菱形重箭头。

骨质圆筒扳指一个,皮扳指一个,臂手套一副,皮手套两副。

锥形顶饰凸缘钉锤一把,长50公分。

洗换内衣两套,细麻制,工艺非常好。

木碗一个,餐刀、叉子、勺子各一,餐刀、叉子、勺子均为金属,另有木质勺子一把。

木质水杯一个,瓷器方口酒杯一个。

银币30枚,铜币167枚。赵云兑换了几个对比了一下,完全相同。

这就是储物戒指里的全部,塞得满满当当。

赵云把每张弓都拿起仔细的看了看,比划了两下。

箭也抽出来几只,试了试箭头的锋利,掂掂重量,瞄下箭杆,观察了箭羽的粘贴方式。

耍了两下钉锤。

赵云摸着下巴,看着桌子上的物件,一地的武器陷入沉思。

片刻之后,叮,福尔摩斯.赵上线。

“门泽城是个强大富裕的城市,这里人们尚武、自信、开放,城外的怪物即使多厚的鳞甲他们也没有放在眼里,因为他们有魔法师和弓箭手就把怪物远远的消灭。”

“他是外城的一个城防官,一个20人小队的队长,英俊潇洒,同战友一起他会咬着叉子,手里拿着餐刀同队友比比划划;拿起水杯倒入烈酒,痛快的碰杯,一饮而尽;会飞快的舀着饭菜,好让舌头没有感觉前迅速的咽下难吃的饭菜,大骂炊事班都该下地狱。”

“所以才有木碗上的刮痕,叉子上的牙印,餐刀上的小豁口。”

“他武艺高强,箭法精湛,擅长各种弓箭射法,这就是为什么有两张弓。长弓是部队的制式武器,反曲短弓是家传的利器。连短弓用的箭都是他自己亲手打磨制作的。”

“甚至一次在作战中,用左臂顶住怪物的利爪,拿起钉锤,把怪物砸下城墙。”指指左手皮护上的一条抓痕。

“私下他却是一个细腻浪漫的人,虽然薪酬不太多,但是自己的内衣却买的最柔软最好的,甚至买了一个奢侈的木勺,自己偶尔在家吃饭时使用。”

“看这个木勺样式精美,木质发亮,木纹细若发丝,柄部被把玩的尤为发亮,放了三十年依然如新,再看这个木碗就已经开裂四五处了。”

“虽然魔法师和弓箭手是不同的编制,但是协防时不经意的一眼,两个地位相差甚远的人就坠入爱河。”

“队友拥护他爱戴他,知道他交了魔法师朋友,送给他一个储物戒指,不但没有嘲笑他吃软饭,都替他高兴,趁机还嬉皮笑脸的让他把备用的箭只都收起来,省的每天背着15斤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