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项尘从睡梦中弹醒,从长板凳上滚到了地上。

他跪着从地板上爬了起来。

西风吹打着纸板窗户,快要脱落的硬纸板甩在窗框上,啪啪作响。

深秋的下午,空气里带着凉意。

项尘把脑袋从窗口伸出去望了望,不远处是一湾近一千平米的甲鱼塘,水草碧绿,清澈的池水被风吹起涟漪。

这是他老爸为他租的一个水塘。

一个专门养甲鱼的水塘。

因高一时打架被校长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批评后,项尘犟在家里不去上学,他老爸项齐怒其不争,一气之下把他送到了乡下养王八,说要一直养到他想上学为止。

一粒沙子吹到了项尘的眼睛里,项尘揉了揉,缩头关上了窗户,用硬纸板堵上了风口。

他随手拉了衣架上一件灰格子衬衫披在了身上。

小屋子构造及其简单,一柜一桌两床,桌子横在两张床的中间,一米来长,柜子放在最里边靠着墙。

一床放杂物,一床睡觉,墙上涂着粗糙的水泥,墙后隔出一个不到四平米的卫生间,人在里面洗澡得站直了洗。

一条水泥路连到后面的小厨房,厨房里除了一个土灶,一个水槽,一个年久的包了浆的黑色厨柜外,什么都没有。

项尘从桌上拿过泡着枸杞的保温杯,踩着一双棉布拖,走到门口,打开杯盖,用嘴吹了吹,喝了一口。

他漫无焦点地看着门外,伸手挠了挠白皙消瘦的胳膊上被蚊子咬的一个不小的红包。

方圆十里,就这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屋外的墙壁没有敷水泥,露出红色的砖头和砖头间挤出的水泥。

风贴着墙壁吹着,呼啸着带起墙角的灰尘。

项尘紧了紧身上的衬衫,仰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他一个人在这儿,已经待了快半年了,从四月待到了九月,从春天待到了秋天。

然而,当老爸每隔一个月打电话来问他到底回不回去上学的时候,他还是拒绝了。

孤独吗?很孤独。

可是,依然不妨碍他不想去上学。

口袋里的手机叮咚一声。

项尘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是他的同班老铁陆嘉发来的微信消息:

老项,你都守了你那老鳖湾快半年了,还没守够啊?我们都等着你回来上课呢,赶紧回来吧。

项尘没有回,把手机重新插回了口袋里。

半年前打架的那幕又浮现在眼前。

五月初的校运动会,操场上热闹非凡,高一六班的项尘报的是跳高项目,比赛结束,他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赢来围观校友的热烈欢呼,被六班同学丢上了天空。

好心情的他放学却被上学期跳高第一的二班同学顾厘拦在了学校门口。

顾厘是典型的官二代和富二代,父亲是市长,母亲是董事长,家里豪宅好几栋,豪车无数辆,他身后总是跟着两个大护法,看谁不痛快就拿谁撒气,学校的学生见着他都是绕道而行。

顾厘没什么特长,只有跳高还行,上学期秋季运动会得了个第一,嘚瑟了半年,今年春季运动会却被项尘比了下去,屈居第二,心里非常不痛快,脸上也搁不住。

那天,放学回去的项尘被他拦住去路,顾厘开口脏话乱飞:“你他妈也配得第一?飞得挺高啊,是不是飘起来了?”

项尘闭口不言,扒开他继续往前走。

顾厘后面的两个人立刻拦了上来,顾厘走上前扯着嗓子说:“跟头犟驴似的你还跑?信不信我踢死你!”

项尘面无表情地绕开他们,他不想跟这种人说半个字。

顾厘在后面破口大骂:“没娘的野种,以后给我注意一点,再在老子头上嘚瑟......”

本不想理他的项尘,听到第一句话,顿时心头火起,他往前走的脚步转了个弯,径直朝顾厘走来,项尘面色铁青,越走越快,他走到顾厘面前时,一拳过去,把顾厘打在了地上。

被打出鼻血的顾厘从地上爬起来指着项尘大吼:“没娘养的畜生,你就是没娘养的野种!”

项尘后背被另外两个拳脚相加,但他已失去理智,一个转身踢开那两个人后,一拳又朝顾厘脸上揍去,直接把顾厘揍趴在地上,项尘把他翻过来,骑在他身上,对着他的脑袋挥拳如雨,一直揍到顾厘满脸是血,昏厥过去,他才红着双眼停下来。

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起,把项尘从回忆拉回。

是项齐的电话。

“我给你请了家教,明天上午庄落会过去给你补习,一直补习到年后开学,你准备一下。”

项齐说完就挂了。

庄落,一班的,项尘虽没见过,却早有耳闻,只要是鼎新一中的学生,应该没有不知道庄落的。

不管大考小考,年级第一,全科满分,连语文都是满分。

项尘他们班的班主任都快把他夸得不是人了。

天才、学霸、千年难遇、鼎新一中的骄傲......

项尘只听说庄落的母亲早年病逝,父亲是某集团董事长,全国连锁公司开了几百家,在全球都享有盛誉,是真真正正的成功人士。

家世显赫、名门望族、成绩逆天的庄落,自然成了全校学生心目中的偶像男神,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围着一群男生女生。

然而项尘从来没去凑过热闹,对于这种成绩好的人,他丝毫没有兴趣。

因为他觉得,他和庄落压根就不是一个物种,对于成绩下等还偏下的项尘来说,全科考满分,就等同于基因突变,他爸爸,他爷爷,乃至他爷爷的爸爸,还从来没有过这种辉煌的记录,他怎么可能有。

他老爸能把庄落这号人物请过来,应该走了不少后门花了不少钱,不过他老爸擅长搞这一套,所以项尘并不惊奇。

十二岁前项尘一直在乡下外公家住,十二岁那年外公去世后,他才被项齐接到城里。

项齐年轻时在鼎新这个最繁华的大城市只身创业开了一家小公司,虽然钱不多,但吃穿用度足够了,在鼎新买了房,还请了保姆,日子过得也算舒服。

项尘十二岁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孤儿,一个农村里的穷孤儿,毕竟在他的记忆里,还从没见过爸妈。

十二岁刚上初中那会外公去世项尘差点悲伤到随外公去的时候,一个男人开着车把他接到城里,他这时才知道,他只是没有妈,他原来还有一个爸。

第二天早上,天边泛起红霞,刚五点半项尘就起床了,跟平时一样,他要出门去接专人骑摩托车给他送的甲鱼饲料,三天送一次,有时候项尘会让这位师傅从菜市场给他捎上一些菜或米面粮油,毕竟,这儿离菜市场挺远的。

这次项尘就让他带了两条鲫鱼和一些青菜萝卜。

接完饲料,项尘直接就去喂甲鱼了。

扛着饲料袋的项尘,看着一只只小甲鱼在水里慢慢游着,游过水草,游过芦竹,游入水底,又游上水面,他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身心愉悦感。

九月份的草地,一片枯黄,草尖低垂,像一个个老人。

清晨的草地沾了露水,柔软而潮湿,踩在脚下,却舒服的很。

方圆十里,除了这个水塘和一间小屋连带小屋后面的一棵老树外,就只剩这片空旷无比的草地了。

项尘背着剩下的饲料回到小屋,把它倒回装饲料的大麻袋里,然后用绳子系上口子,防止晚上老鼠钻进去偷吃。

“哐啷”一声,这时门框被撞了一下,躬身系麻袋的项尘闻声转过头,看见一个戴着白色鸭舌帽的瘦高个子站在门那儿,一身白色T恤和深蓝色牛仔裤,崭新的白球鞋,看起来干净无比,整洁无比,也和这个破败的地方格格不入无比。

似乎是看见项尘盯着他半晌没说话,他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白色的帽檐遮住了那张白净的脸。

项尘转过身走到那人面前,瞥到他身旁的蓝色行李箱,心里明白了几分,说:“你......是庄落吧?”

眼前的人抬起头,帽檐掀起,露出一张极其好看的脸,眉眼干净,五官精致,眼睛黑而清澈明亮,窗外细碎的光落进来,仿若落在了他的眼睛里。

然而就是这样看着如此明媚的人,眼尾眉梢间,却给人一种掩盖不掉的忧郁气质。

他薄唇轻抿,点头说:“你好。”

项尘一瞬间明白,为什么学校所有的女生看见庄落要尖叫了。

因为,长得是真的很好看。

甚至,比那些女同学都好看。

也许是感觉到项尘的目光过于直接,庄落低下头伸手去抓行李箱。

项尘见他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主动伸过手去:“你好,我叫项尘。”

项尘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手指修长白皙,非常好看。

庄落放开行李箱,伸手握了握项尘的手。

项尘转身环视了屋内一圈,说:“昨天听说你要来,我已经把地方都收拾出来了,你就睡这边靠窗的床吧,屋里只有一个衣柜,我把我的衣物都挪到右边了,左边你用吧。”

庄落跟着环视了一圈后,点了点头,随即把行李箱提到了衣柜旁。

两人无话,屋内一阵静默,气氛有点尴尬,项尘清了清嗓子说:“还没吃早饭吧,你先收拾下,我去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