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
不是死得其所,而是死得有价值。
嗯.
也不对!
哪里不对了?
死了,就是不对!
不管是怎么死的。
“死了的女主,才是好女主,才会被读者记住。”
编辑:.
这他么什么逻辑?
读者是记住了,可也会弃书啊大哥。
“想要成为经典,不死个女主怎么成?”
编辑:.
大哥,你这不是作死,你是找死啊!
“大佬,莫开玩笑了,我的小心脏受不了。”
编辑回过神来,连忙回道。
“要不改改?”
若是不改,读书怕是要闹翻天了。
“这个.估计是改不了。若是改了,整本书都废了。”
张盛随即回道。
改?
怎么改?
我只是一个搬运工。
若是改了,原版后续剧情还能用?
他可没心思却琢磨改了之后如何写。
何况,在他看来,碧瑶这个角色之所以经典,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她死了。
她死的剧情,让她这个角色瞬间圆满,直接封神了。
若是不死了,这个角色还能这般成功?
“真不能改了?”编辑问道。
作者不改,她也不能强迫啊!
可那
读者炸了这么办?
“真改不了!放心,仙侠嘛,死也有的救啊!”
难道后续是以救碧瑶为主线?
似乎也未必不可能。
毕竟草庙村的真相已经浮出水面了。
而且极具讽刺。
算了,不管了,毁灭吧!
编辑没说什么,张盛也没说什么,继续码字。
碧瑶死了!
这不仅仅在麒麟中文网引起了极大轰动,在整个网络圈都引起了轰动。
《诛仙》大火,甚至可以说是这几年最火的新人新书。
可这么一部大火的新书,却这般作死。
先是把主角的初恋给了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如今又把女主给写死了。
那作者疯了?
圈内其他作者百思不得其解。
有人看惋惜,有人看笑话。
不出所料,《诛仙》那书的读者炸锅了。
评论区直接炸翻天,无数读者留言,让作者改。
碧瑶这角色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太深刻。
而且也完完全全征服了所有读者。
谁都不想她死。
痴情咒吟唱,魂飞魄散之苦没有让她的笑容消失。
她放弃了本该属于她的幸福,最悲哀的莫过于碧瑶再也无法知道,男子心中的最爱便是她。
作者实在太残忍了。
对碧瑶残忍,对主角张小凡何尝不是啊!
信念、信仰,瞬间被摧毁,他绝望的崩溃,他的心即将被那魔性侵蚀殆尽。
天下之大,他却只能相信她。
那一双温暖的手,牵着他离开这痛苦,去到那没有纷争的天涯海角,可是挡在他们面前的,却是那诛仙剑阵漫天剑雨。
虐主也没你这么个虐法啊!
你这哪儿是虐主,你这是虐读者呢!
改!
必须改,不改就弃书!
对!
就是弃书!
就问你怕不怕?
无数读者留言,表达不满,甚至有破口大骂的。
可惜,作者似乎无动于衷,依旧我行我素。
然后,让无数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
无数读者以打赏的方式想让作者回心转意,别把碧瑶给写死了。
(本章完)